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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牙利學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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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0 06:10:5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匈牙利學校制度

 

SchoolSysteminHungary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匈牙利共和國位於中歐東部,分別與奧地利、斯洛維尼亞、克羅埃西亞、南斯拉夫、羅馬尼亞、斯洛伐克等國交界,為一內陸國,而多瑙河貫穿全境。

 

面積約為九萬三千零三十平方公里,人口約有一千零三十二萬人(1992),其中百分之九十八點八為匈牙利人(馬札兒族),餘為日耳曼、斯洛伐克、克羅埃西亞及羅馬尼亞人等。

 

官方語言為匈牙利語。

 

宗教信仰以羅馬天主教為主,約占信教人口的三分之二,其他有路德教派、喀爾文教派、猶太教等。

 

匈牙利地區很早便有教育事業的發展。

 

自馬札兒族人於九世紀末進入該區,並改奉天主教後,匈牙利成為獨立的王朝。

 

並於西元九九六年設立了第一所學校。

 

十五世紀時王朝勢力達到巔峰,爾後勢力消弱,成為奧圖曼帝國與哈布斯堡(Habsburg)兩大強權的緩衝區,在此期間,於一七七七年頒布國家課程方案。

 

一八六七至一九一八年則為奧匈帝國的天下,帝國於一八六八年通過第一個教育法案,規定凡六歲至十二歲的兒童皆須接受六年的義務教育。

 

第一次大戰後,奧匈帝國瓦解,匈牙利與捷克、南斯拉夫等國獨立。

 

兩次大戰期間,匈牙利雖然在社會、經濟等方面建設緩慢,但仍維持一定的教育水準,一九三八年時六年制義務教育的普及率為百分之九十一,是第二次大戰前歐洲國家中教育較發達的地區。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匈牙利於一九四六年二月成立人民共和國,一九四九至一九八九年匈牙利成為蘇聯的附庸國,教育措施以馬列主義為主導思想。

 

一九五一年實施八年制義務教育。

 

一九五六年發生民主革命,最後為蘇聯軍隊鎮壓。

 

一九六一年頒發〔國民教育法〕,規定義務教育為十年。

 

一九八五年頒布〔學校教育法〕,將中等學校分成三類:文法中學、職業技術中學及專業中學。

 

一九八九年共黨下臺,形成多黨民主制國家。

 

目前匈牙利學校制度包括學前教育、小學教育、中等教育及高等教育四階段。

 

學前教育部設有幼稚園供三至六歲的兒童就讀。

 

六至十歲的兒童進入小學教育階段。

 

十歲進入中等教育前期階段,學生可進入八年制的完全中學或四年制不完全中學(有部分學生於兩年後轉入六年制中學),小學階段及中等教育前期共八年屬於普通教育部分,學生並未分化。

 

學生在十四歲以後進入後期中等教育學校,有三類學校可供選擇:文法中學,實施大學預科教育;

 

職業中學則提供普通知識及範圍較廣的職業基本知能;

 

商業學校或職業訓練學校,培養技術人員。

 

義務教育為六至十六歲,若於十六歲以前學生無法完成第八年級課程,便需離開學校。

 

高等教育部分則有一般大學與專門學院,修業年限為五年。

 

研究所則有碩士與博士課程,但學生不多,約為總人口的百分之一,且多為夜校生或通訊生。

 

一九九三年匈牙利通過新教育法案,企圖擴展普通教育,由八年變為十年,提升文法中學、職業中學的水準,提供更多的高等教育就讀機會。

 

此項法案剛通過,實施成效如何尚待觀察。

 

一九九三年,就讀普通教育階段的學生約有一百萬人,文法中學的學生約有十三萬人,職業中學則有十八萬人,商業學校二十萬五千人,八年制與六年制中學則為三千人,高等教育在一九九○年時約有七萬七千人。

 

教育經費在一九九○占總預算的百分之九點四。

 

教育行政分為三級,中央為國民教育部負責立法,提供資訊及經費預算。

 

地方政府則負責學校運作的維持,及地方教育經費的籌措。

 

學校設有委員會,由家長、教師、地方政府組成,負責意見交換及學校運作事務。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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