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地馬拉學校制度】 SchoolSysteminGuatemala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瓜地馬拉的全名為瓜地馬拉共和國(RepublicofGuatemala)。
根據一九九○年的統計資料,人口約為九百十九萬,為中美洲人口最多的國家。
瓜地馬拉在一五二三到一八二○年之間為西班牙的殖民地,而其教育制度即是在這三個世紀當中逐漸形成。
瓜地馬拉獨立於一八二一年,一直到一八七一年,整個教育體制才擺脫天主教會的控制。
一八七五年頒布的〔公共教育組織法〕(OrganicLawofPublicInstruction),以及一八七八年頒布的〔公共教育組織規制法〕(OrganicLawRegulatingPublicInstruction),明定政府需為六至十四歲的兒童,提供六年的義務教育。
而且政府有權要求農場、田莊及工商企業主,設立及贊助初級學校和識字教育中心。
一九六五年的〔瓜地馬拉共和國憲法〕第九十四條,重申政府應為瓜地馬拉的全體國民提供免費的義務教育。
目前瓜地馬拉義務教育的在學年齡為七至十四歲,義務教育的年限為六年。
瓜地馬拉學校教育體制中所使用的語言為西班牙語。
學年的起迄為一月至十月。
一九七五年以後,經過重組之後的瓜地馬拉的教育體制,可概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四年的初等教育,分為二軌。
一軌以傳統的課程為內容,係為非印第安人而設。
另一軌則稱為「莫杜勒」(Modulos),係為印第安人而設,教授卡斯提爾西班牙語。
第二階段,包括三軌。
傳統的一軌,相當初等教育的五、六年級;
地區需求的一軌,以因應地區社會經濟的需求為導向;
另一則為「莫杜勒Ⅱ」(ModulosⅡ),以技術與職業課程為主。
第三階段,傳統的一軌,繼續上升,「莫杜勒Ⅱ」則升為「莫杜勒Ⅲ」(ModulosⅢ)。
在這個階段所標榜的「ensenanzamediadiversificada」,即希望能使學生依據四個方向,學習專門分化的知識:教育、商業、技術和人文。
第四階段,為大學教育,以及「莫杜勒Ⅳ」的高等專門技術教育。
瓜地馬拉中央政府設有一跨部會的國家教育審議會,負責教育政策的制定,由農業、國防、經濟衛生福利部等各部長組成。
另設有非傳統教育委員會,負責成人教育的規劃。
地方政府設教育行政事務委員會,由視學官所組成。
根據一九八一年的統計,瓜地馬拉的初等教育入學率為百分之七十三,中等教育入學率為百分之十六,高等教育入學率為百分之六點八。
根據一九九○年的統計,全國年齡在十五歲以上的國民,文盲的比率為百分之四十四點九。
因為印第安人約占瓜地馬拉總人口的半數,他們散居在廣大的鄉野之中,教育的經費不足,學校的設施落後,合格師資短缺,教科書質量俱差,因而使瓜地馬拉的教育,始終落在西半球國家教育整體評估之末。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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