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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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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0 04:21:5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弘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弘一(1880~1942),民國僧人。

 

俗姓李;

 

幼名文濤,又名少侯,號叔同,又名成蹊,字息霜,其他別署甚多。

 

原籍浙江平湖,生於天津。

 

工詩文,又擅書畫篆刻。

 

青年時留學日本,入上野美術專門學校,學習音樂及西洋繪畫,並創組春柳劇社,演出「茶花女」和「黑奴籲天錄」等,為我國新劇運動的開拓者。

 

回國後在天津、浙江、南京各校任美術、音樂教師。

 

又在上海與蘇曼殊、柳亞子、葉楚傖等組織文美會,並在陳英士主持的太平洋報主編副刊,編集名家書畫印稿。

 

其後任教浙江兩級師範(後改名第一師範),教授音樂與圖畫共七載。

 

民國七年(1918),三十九歲時,將一切書籍、字畫等物贈人,又將平生所雕金石封於西泠印社石壁間,建為印塚。

 

歸禮了悟和尚,在西湖大慈山虎跑定慧寺出家;

 

翌年在靈隱寺受具足戒,法名演音,號弘一。

 

以後即往來浙江、上海、福建等地,講經弘法。

 

民國十六年(1927)春,平息浙省執政當局的滅佛之議,以維護法門。

 

民國二十五年(1936),向海外請藏經萬餘卷。

 

民國三十一年(1942)十月示寂於泉州溫陵養老院,年六十三;

 

靈骨分塔於泉州清源山與杭州虎跑寺。

 

法師嘗慨歎,佛法之式微,源於僧綱不振,所以有宏揚律宗之大志。

 

研究戒律,初學有部之律,後來則專弘南山律宗之義,並發願創設南山律學院。

 

曾為養正院青年學僧定立「惜福、習勞、持戒、自尊」四條訓詞,在抗戰時,也曾提出「念佛不忘救國,救國必須念佛」之主張,憂國救民的熱忱,彌加堅定。

 

平生不作住持,不開大座,不廣收門徒,不要名聞利養,唯以書法廣結佛緣。

 

弘一本為多才多藝的全能藝術家,出家後諸藝俱捨,獨書法不廢,而且超凡絕俗,直造勝境,極盡平淡沖逸之致,允為近代之名家。

 

法師一生之行誼,早年性情倜儻,儒雅翩翩,出家後則孤高耿介,苦行持戒,被譽為南山律宗的一代高僧。

 

主要的佛學著作有〔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記〕、〔四分律含注戒本講義〕、〔在家律要〕、〔南山道祖略譜〕、〔彌陀義疏擷錄〕等。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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