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驗證性】 Testability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可驗證性本來是維根斯坦(LudwigWittgenstein,1889~1951)前期哲學和維也納學圈的一個重要原則,且直接延續至後來的邏輯實徵論(logicalpositivism),但是到了波帕(KarlRaimundpopper,1902~1994)提出「否證論」(falsificationism)後,又對「可驗證性」一詞賦予新的意涵。
依照邏輯實徵論的說法:真的陳述必須要能得到「證實」(verification),驗證(testing)一個陳述就是要證實它是否為真的,不能證實的陳述則是沒有意義的。
按照這個觀點,「驗證」就意味著「證實」,而「可驗證性」就是指一個科學理論或陳述具有可以證實的特性。
與證實方法相對立的是否證方法。
波帕提出真正的驗證都是企圖反駁理論並加以否證(falsification)的,因此「可驗證性」就是「可否證性」(falsifiability),就是可反駁性。
這與傳統的觀點有很大的不同。
因為波帕認為,要證實一個理論,必須找出肯定這個理論的每一個經驗事例,包括過去、現在和未來的所有有關事例,而這顯然是不可能辦到的。
波帕寫道:任何科學理論,不管受到多嚴格的證實,它都是可以被推翻、被否證的。
即使像牛頓理論那樣的科學理論也不過是一種假說、推測。
因此,科學就是由嘗試性的、假說性的、推測性的理論所組成。
因此,對於理論的真正驗證不在於試圖證實它,而在於試圖否證它,試圖找出它的弱點。
唯有如此,科學才能藉由自我否證的過程不斷地進步。
對波帕而言,可否證性、可反駁性、可驗證性說的是同一個意思:找出否定性證據或反面事例的可能性。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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