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時間】 PsychologyofTim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心理時間是心理學中以時間為對象,研究個人對時間的知覺,受時間的影響,或依時間而決定行動。
例如,對時間的預感,對時間的計畫,或置身在時間中,或在一時段中完成的工作。
其研究方法採事後對一段時間的回憶,或是對時間的自覺,或由情境而意識到時間。
以一個事件(所知覺的)與另一事件之間,無論中間時段久暫,形成一種串聯,猶如個人處在時光速率中。
心理時間研究的重點在發現一種工具,用以研究時間概念和時間關係,並探討工具法則和運用的方式。
在傳統觀念中,時間實在而又帶有神祕性,因日曆和時鐘的製造及牛頓(I.Newton,1642~1727)的物理學使此項研究得以實現。
加以康德(I.Kant,1724~1804)曾說時間是一種知覺的形式,更使時間研究成為心理學的一個核心問題。
通常對時間的研究係比較客觀的時計時間和主觀的時間(個人所覺察的時間),主要的有長度、同時與過後及時間指向。
長度:早期心物研究以為時間知覺猶如「時感」與其他感覺類似,如馬赫(E.Mach,1838~1916)、費希納(G.J.Fechner,1801~1887)、馮特(W.Wundt,1832~1920)及其弟子等,將主觀時間以一特定方式與鐘錶時間對照,發現長度較長者,兩者的差閼(DifferenceThres-hold)較大,長度愈短,差閼愈小,長短差率在百分之一點五至十五之間,但因情境和所用的方法而異。
後來的研究則發現,主觀時間與客觀時間(即時鐘)的差距,有許多導致的因素,如指導語、刺激的性質和強度、刺激的變化和說明,以至受測者機能狀況、測驗時在一天中的時段(早、午、晚之類)、年齡、智力等。
同時與過後:在最適當的狀況中,使受試者聽前後兩個聲音,判斷中間的時間距離;
或者觀察二種信號前後出現的時距。
此種研究的理論根據是、主觀時間是由一連串元素所組成,計算這些元素是時間知覺的依據,猶如工作依一段時間內完成的工作量而估計所用的時間。
最進步的說法是主觀時間的累積為心距或心率(PsychicMoment),另加機制來衡量對時間的知覺。
時間指向:時間指向的研究以所謂之時間通觀(TimePerspective)為主,就全部時間、結合、強度、一致性和與未來的區分觀察,應用問卷及投射測驗,發現臨時的時間指向頗有一致性,在動機和社會心理學中應用的較多。
總之,主觀時間概念含有觀念化的共同連續,將過去與未來的距離縮短,且常與空間和事物對照,以定時間速率。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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