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原則】 Führungsprinzip,PrincipleofGuidanc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為使學生學習能力的發揮與可教育性的實現,必須建立引導的原則。
引導與輔導稍有不同,引導是教師的主導性較強。
引導的觀點為:1.責任的觀點:教師有責任幫助學生學習,使學生因學習而帶來成就;
這就是學習幫助。
2.意識型態批判的觀點:教師對於學生的學習應採用輔導的方法,在輔導時不免要對學生學習的各方面提出批評。
這種批評,在意識型態上是經驗的、善意的、積極的;
這是導正幫助。
學習幫助與導正幫助,都是學習時所要把握的教育實現,其方法為注意影響學習的因素:1.能力:也就是學生的學習能力。
這種能力就發生學的觀點而言,是一種遺傳稟賦,也是一種潛能。
教育在力求潛能的發揮。
2.預備:也就是學習的預備。
這種預備,就教育學的觀點而言,是一種環境的安排,也是一種「趨勢」的掌握。
教育就是在為各項學習而預備,並掌握學習過程的發展趨勢。
引導的原則為:1.把握遺傳的稟賦,將其視為可塑的,而非僵滯固定的,必須能透過引導的方式而使其發生作用。
2.學習經過長時間的形成過程和歷練過程,其特性或因素,可用引導的經驗來把握。
引導對於學生的學習有直接或間接的影響,對於人格的陶鑄、學業成就,甚至個人的生活方式,也都有影響。
其特色為採用「可變的教育」,作為引導的方式。
「可變的教育」,可以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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