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設】 Postulat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公設」一詞出現在亞里斯多德(Aristotle,384~322B.C.)和聖多瑪斯阿奎納(St.ThomasAquina,1225~1274)的著作中,是一個並非直接明顯的命題(拉丁文是petitio),暫時在學術性討論中不加證明而姑且認可,但參與者則都心照不宣,知道以後對此命題須加以證明。
公設與設定(presumption)不同;
後者在辯論時為雙方所接受,前者則是暫為一方所存而不論。
近代哲學所稱的公設是既非直接明顯、又不能證明、但卻非接受不可的命題;
康德(ImmanuelKant,1724~1804)在〔實踐理性批判〕(CritiqueofPracticalReason)一書中所稱的公設即是如此。
這樣的公設「是理論的,卻無法證明的命題,而是因其無可分離地依附在一個先驗絕對有效的實踐規準上」,也就是說,如果不接受公設這命題,道德原則自身和遵守這原則就毫無意義。
康德認為這個意義的要求有三個:意志的自由、靈魂的不朽及神的存在。
至於邏輯上所稱的公設,則是和公理(Axiom)可以交換使用的
同義詞:。
但這兩個名詞有時也有些差別:一切學科的基本命題稱為「公理」,而某個特定學科的基本命題則稱為公設。
如在歐幾里德幾何中,適用於一切數學的基本命題稱為「公理」,而僅適用於幾何的基本命題則稱為幾何公設。
(參見「公理」)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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