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在】 Immanenc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內在一辭的原意是在一物之內,與「超越」(transcendence)正好相反。
在形上學中,內在與超越分別表達某種形上原理與現行世界的不同關係;
內在指該原理雖然抽象普遍,欲內存於具體個別的事物之中,超越則指抽象普遍形上原理完全超越現象世界。
後者可以柏拉圖(Plato,427~347B.C.)的「理型論」(doctrineofforms)為代表,前者則以亞里斯多德(Aristotle,384~322B.C.)的「形質說」(hylomorphism)為代表。
柏拉圖主張有一唯理智能知、感官不能及的理型世界,獨立自存、永恆不變、完美良善,超越乎現象界之外。
亞里斯多德則反對此說,認為「理型」(forms)應存在於具體事物之內,形式與質料合一而成實體(substances),並無外於質料而自存的形式(除了神以外),也就沒有超越的理型世界可言。
在神學中,內在與超越通常用以表達神與世界的關係。
泛神論(pantheism)主張神內在於世界,世界即是神的示現(manifestation);
有神論(theism)則主張神超越乎現世界,現世界為神所創造,神理應在現世界之外。
前者可以斯多噶學派(TheStoics)以及斯賓諾莎(B.Spinoza,1632~1677)為代表,後者可以傳統基督教信仰為代表。
斯多噶學派主張宇宙萬有均由「道」(logos,理性、神)生,道遍在萬物之中。
人類理性、自然秩序都是神的完美理性的一部分,神則是內在世界的形成力量(theformativeforce)。
斯賓諾莎以心物一元論的立場,主張神即世界,能產之自然(naturanaturans)即所產之自然(naturanaturata)。
神與世界為同一實體,世界即神的模態表現(modifizations)。
傳統有神論者則以神為超越世界的無上存有,神自創造世界之後,即不再干預(神若干預為示警、顯聖,即為奇蹟)。
世界的生住異滅、成敗壞空均與神無涉。
除了上述兩派神學主張外,尚有萬有在神論(Pantheism)提出神,或無上超卓存有(supremebeing)既超越又內在於世界。
神既為永恆不變者,又遍存於一切剎那生滅之中;
既超乎世間,又遍存於一切空間之中。
此說可以當代西方歷程神學(processtheology)以及中國大乘佛學為代表,有助於化解神學中內在原理與超越原理之間的衝突。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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