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紀導師制】 SystemofTutorialInstructionintheMedievalAg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中世紀導師制指中世紀英倫地區大學--牛津(Oxford)與劍橋(Cambridge)兩所大學為了管理大學生所設置的導師制。
中世紀大學生由於多半年幼(十二、三歲即入學),因此需要管理,大學教師對於學生多半享有父權(inlocoparentis),導師制主要即仿學徒制度中師傅與學徒的關係而來。
在中世紀的導師制中,以英國的導師制最為著名;
當時所謂的「導師」其實是學校中的一種職員,對於所指定的若干學生負有教育及輔導之責。
凡學生之初入大學者,即指定一人擔任其導師,包括課程的選擇、考試的預備皆可請求導師給予指導。
因此導師之職務其實不只是教師的工作,而是學生與學校之間的聯絡人。
中世紀導師制的形成與「學院」(college)的出現有密切的關係;
中世紀所謂的「學院」,係指外地大學生租屋所住的場所。
由於中世紀流行對於結社生活(lifeinsocieties)的愛好,使得大部分的大學城(universitytowns)很早開始即有學院的形成。
在英國,最早的學院不過是接受捐贈基金的濟貧院(hospices);
其創辦人意在幫助貧窮學生,讓他們能在大學教師的指導下進行學習。
不過後來可能受到僧侶教團(monasticorders)為其在各大學學習或教學的成員建立住處的影響,使得住校的教師及年長的學生有了下列的義務:他們有義務對於低年級的學生給予教育上的指導,並透過進一步的教學來補充大學教師不足的教學。
英倫的學院於是成為「額外讀課」(extraordinarylecture)的所在;
在這些學院中,導師多半為獨身的教士,與學生共宿同學,以專心照顧一些年幼或能力欠佳的學生。
關於英倫大學學院中實施導師制的實況,可以在墨頓學院(MertonCollege)的規程中得到清楚的說明。
墨頓學院是牛津大學中第二古老的學院,僅次於巴利奧爾(Balliol)學院。
在該學院的規程中,除了規定該學院經費的來源與應該研習的課程外,另外尚包括對於實習教師的規定:「學者(scholars)中較為審慎者,將被推選在學監(warden)的領導下成為其助手,管理那些在學業及行為表現方面欠佳的學生。
因此,若有需要的話,每二十位或十位以上的學生就將有一位會長(president)。」
雖然巴黎大學(ParisUniversity)也早有學院的形成,但其住校學生主要仍為大學生,不像牛津大學主要是學士(bachelors)與碩士(masters),因此在巴黎,大學仍保持了對於學院的強力控制;
學院僅是大學的教學工具之一,學院的出現,並不意味著大學可完全被取代。
是以當中世紀一過去,巴黎大學中的學院就像其他一般的學院喪失了早年的重要性。
與巴黎大學不同的是,牛津大學的各個學院是獨立的,而且差不多皆為自給自足的,幾乎繼續享有中世紀的自治權;
是以當中世紀過去時,除了在宗教改革(reformation)期間消失的僧侶學院(monasticcolleges)外,所有早期的學院都能存留下來,有些學院的人數甚至還有增加。
這些學院之所以能夠在英國大學發展歷史上留下深遠的影響,主要得歸功於這些學院中實行了「導師制」,因而能比世界上任何其他大學更為完整地貫徹了學院生活的古老傳統。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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