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學】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中國公學之設立,緣於光緒三十一年(1905)日本文部省頒布〔取締中國留學生規則〕,部分留日激進學生認為辱及中國,有三千餘人基於義憤返國,為謀賡續學業,遂於上海吳淞地區租屋設校,定名中國公學;
三十二年春正式開學。
中國公學之創設是先有學生,然後公推代表和幹部,成立自治組織,以後租屋設校、聘任教師、規畫課程、籌募捐款,循序推行。
不過由於東京方面修正規則,許多學生又紛紛回日本上課,留滬者僅約三百人。
這些學生大部分思想較激進,且有許多人和革命運動有關,甚至根本就是同盟會員,故學生言行不為上海地方人士所喜,亦為官府所疑。
初期募款非常困難,以致房租未繳,教師薪俸亦拖欠,庶務姚洪業憤而自殺,引起震動,捐款始多。
光緒三十三年公學向兩江總督端方籌款,端方以撥款資助在先,調派親信任監督於後,逐步掌控公學;
最後在光緒三十四年九月,因修改校章及取消學生自治組織事引發衝突,而不惜解散學校,導致學生集體退學,有一百六十多人另組中國新公學。
此風波後來平息,宣統元年(1909)十月多數學生仍重回公學,新公學解散。
中國公學的規模,據光緒三十三年四月端方的奏稿稱,有學生三百一十八人,設有高等普通預科二班,中等普通四班,師範速成一班,理化專修一班。
肆業年限,預科及師範均二年,中學三年,理化專修一年畢業。
至於課程方面,大抵包括倫理、歷史、地理、國文、英文、德文、數學、物理、化學、博物、圖畫、音樂、體操等,絕大部分均由本國教師講授,僅有少數日、美籍教師。
宣統元年,中國公學成立工科大學預科,次年新校舍落成,可容寄宿生六百人。
民國五年(1916)停辦,七年復校,設商科預科及中學,十一年,教育部批准改辦商科大學;
二十一年(1932)因淞滬戰役波及而關閉,次年另行租賃臨時校舍復校;
後為教育部勒令逐年結束。
中國公學之興設,與時代脈動息息相關,其先有學生後有學校,且以學生自治組織經理校務,是一值得注意的大事。
胡適於光緒三十二年夏考進中國公學,據其所撰〔中國公學校史〕及〔四十自述〕中可知,當時中國公學因學生來自各省,故是上海地區第一所用「普通話」講課的學校;
此外同學中有不少人都是剪了辮子的,且後有多人直接參與革命及暗殺滿清官員的行動。
同時由於經費不足,故以年長或程度較好之學生即可充當教員;
胡適當時雖較年幼,但以程度高,入學二年後,便在中國新公學中任低級各班英文教師。
由上述事蹟可知,中國公學在中國近代教育史上實有其一特別的意義與地位。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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