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元職業訓練制度(德國)】 DualSystem(Germany)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德國的職業訓練制度(Berufsausbildung)係以學徒式的訓練制度為主體,是承襲自中古時代以來的學徒(Lehriinge)-工匠(Geselle)-師傅(Meister)制度發展而來。
德國的學徒訓練制度在二十世紀初仍是相當傳統的,後來由於工業技術及社會建設的發展,傳統的師傅帶學徒的習藝方式漸漸無法適應社會的變革,於是有計畫的學徒訓練制度遂逐步產生。
德國的學徒訓練制度乃是一種雙軌制的型態,係由企業內的場內訓練與職業學校的部分時間職業教育兩條軌道相輔相成結合而成。
學徒或稱技術生(Auszubildende),一方面在企業單位內跟師傅學習技藝,接受工作技能訓練,同時以每週至少八小時(即每週至少一天或兩個半天)的時間到職業學校(Berufsschule)去上課,補充理論方面的課程。
各職種的訓練期限從二年至三年半不等,但大多均為三年。
結業時除需通過職業學校的畢業考試外,尚須參加技工考試,通過後可獲得由同業公會所發給的專業人員證書(Facharbeiterbrief),成為一名合格的技工。
這種由企業與職業學校共同合作,致力於學徒的職業教育訓練制度,即是所謂約二元職業訓練制度。
德國的二元職業訓練制度,在職業學校的職業教育(Bernfsbildung)課程,係按各邦教育文化部,依據教學計畫規範(Rahmenlehrplan)所制定的課程標準實施。
學校上課的課程平均而言,普通課程約占百分之四十,即德文、經濟學、社會學與公民等課目,俾充實其作為一個國家公民之必要知識。
而其他百分之六十的時間則為職業課程,以工業學校為例,其課程包括機構學、力學、材料學、製圖與行業數學等課目,商業學校則加強德文及企業管理課程。
參加二元制職業訓練課程的學徒,在學校上課期中,有時也需進學校的實習工廠,然其主要目的乃在印證所學,而非為熟練技藝。
至於企業內的訓練,則係二元職業訓練制度的主要基石。
其所依據的主要法令,是德國的〔職業教育法〕(BerufsbildungsGesetz)以及〔手工業條例〕(Handwerksordnung)。
企業單位依據訓練條例(Ausbildungserdnung)訂定學徒訓練計畫(Ausbildungsplan)。
訓練課程大致是由廣而狹,由基本而專精的階梯式訓練。
通常第一年為廣泛的基本訓練,第二年則大別為幾個職群,第三年乃專精於某一專業。
這樣的安排,不但可以使學徒的技藝奠下廣泛深厚的技術基礎,便於日後的自我發展,同時亦具備相當程度的轉移性。
學徒於受完第一年訓練後,甚至在第二年仍可針對其興趣及性向,為了將來的前途再作適度的選擇及調整。
企業內的訓練是由同業公會負責監督與管理。
初始,係由各地區的工商總會(IndustrieU.Handelskammer)及手工業公會,自動負起大部分規劃及督導的職責。
直到一九六九年九月一日〔職業訓練法〕頒布實施之後,職業訓練制度才有統一縝密的法令依據,而同業公會在職業訓練方面的工作亦由志願的服務轉而成為其法定的職責。
依據〔職業訓練法〕的規定,聯邦政府、各邦政府以及同業公會均應成立職業訓練委員會,除了有效督導職業訓練的實施以外,並可以增進有關機構、企業單位以及職業學校間的密切配合。
凡願參加學徒訓練者,在政府就業輔導機構之職業輔導人員會同學校老師之輔導下,透過同業公會的引薦可以到適當的企業單位去當學徒。
同業公會在其中負責了勞動契約的登錄,處理企業主與學徒間的糾紛,並訂定考試規章,舉辦中間與結業考試、發證,訓練場所的鑑定,監督企業的訓練,以及檢查訓練報告等工作。
德國的二元職業訓練制度是相當嚴密而具體的,其職業訓練體系與職業教育體系之間有著十分密切的配合、聯繫與貫通。
不但使生產與訓練相結合,也使得學校教育與實際工作經驗交互配合,構成青少年上進發展的階梯。
德國的年輕人在受完義務教育之後,約有三分之二的青年,會投入此種同時接受職業教育與訓練的二元制職業訓練制度中。
對於有意願參與二元職業訓練,但未找到適當的企業機構,或是個人對於參與職業訓練的職種仍未確定者,可以先參加為期一年的職業基礎教育年(Berufsgrund-bildungsjahr),選擇某一個特定領域的職業範圍,接受職業基礎教育。
修畢後,可選擇該領域內所屬的職種,並找到適當的企業主,繼續完成二元職業訓練。
目前在德國〔職業教育法〕的規範下,國家認可的法定學徒訓練職種有三百八十二種(一九七一年時逾六百個職種)。
二元職業訓練制度在德國一直保有甚高的評價,尤其在企業方面,更是視為無法取代的一種職業教育訓練制度。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