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斯勒舞團】 TrislerDanceCompany
【辭書名稱】舞蹈辭典
【類別】:組織、機構、職稱
舞團。
1974年由喬伊斯.崔斯勒(JoyceTrisler,1934-1979)和哈利.盧本斯坦(HarryRubenstein)共同創立。
喬伊斯十五歲就成為勒斯特.何頓(LesterHorton,1906-1953)的舞團一分子,為期四年。
多麗斯.韓福瑞把她從加州帶到紐約市,並成為茱麗亞學院舞蹈劇場的首席表演者,且亦為艾文艾利美國舞團首席舞者直到1964年。
現今雖然喬尹斯已經過世,舞團仍保持其原有的概念;
即芭蕾的精準與現代舞赤足的主張。
在過去幾年,舞團曾到過十八個國家及全美各地,包含三次雅各皮洛舞蹈節〔見(JacobPillowDanceFesfiral)〕的邀請,及四次在甘乃迪中心的演出。
主要舞者有兩位是從舞團成立時的創始團員,一為米爾頓.米爾斯(MiltonMyers),他並在喬伊斯死後接掌舞團藝術總監至1986年底,另一位曾經於1992年到臺北參加國際舞蹈節的潔克林.巴格力西(JacqulynBuglisi),舞團現由雷金納.拉金(ReginaLarkin)及哈利.伯斯坦,共同擔任舞團藝術指導。
主要作品《四種氣質》(FourTemperaments)1975。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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