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伯林舞團】 OberlinDanceCompany
【辭書名稱】舞蹈辭典
【類別】:組織、機構、職稱
舞團。
1971年由布蘭達.魏(BrendaWay)成立「奧伯林舞蹈團」,1976年該團由俄亥俄州搬移至舊金山(SanFrancisco),建立永久團址。
該團是美國舊金山最主要的表演團體,經常在本地發表新作及世界各國巡迴演出,不斷提昇當地的表演藝術水準是該團最大的使命。
在藝術總監布蘭達.魏的指導下,該團有三位駐團編舞家岡山君(KimiOkada)、卡薩琳.尼爾生(KatieNelson)和布蘭達.魏(BrendaWay)等的作品,舞碼內容豐富具深度,大都表現西方文化為主。
與該團合作過的藝術家有作曲家保羅.左射,可諾斯四重奏、保伯斯,萊爾隆、比爾.艾文、巴比.麥克佛利、海濱畫家克利斯汀.沃可、作曲家安迪.那雷爾及麥克.馬拿伯等。
1987年秋天,布蘭達.魏與視覺藝術家韋恩.布伯共同合作為「奧克蘭芭蕾舞團」(OaklandBallet)編作作品。
1982年,該團邀請美國著名的現代舞團「瑪格麗特傑金斯舞團」(MargaretJenkinsDanceCompany)共同合作,目前舞團團員有十二位,定期至國內外巡迴演出,以培養更多觀眾群。
對於所在地舊金山的舞蹈推廣活動與提昇水準,是值得肯定的。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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