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劇;笑鬧劇】 Mime
【辭書名稱】舞蹈辭典
【類別】:舞蹈與人文
戲劇類型。
起源於希臘的「mimos」,原本是一種滑稽的地方戲劇,由演員拙劣的模仿神話中的角色,後來演變成描繪當代的生活型態;
二至三人戴著假面,象徵貪吃的奴隸。
埃匹察慕斯(Epicharmus,530BC-440BC)將俏皮話放入他的表演中;
希羅達斯(Herodas)將之轉變成生活小品,描繪典型的學者、頑固的商人及庸醫等人物。
西拉克斯的智者索福隆(SophronofSyracuse,約430BC)將這種對人物的描述帶入文學的領域,影響了田園詩的發展。
羅馬人在形式與內容上改變了這種表演型態,漸漸取得鬧劇(farce)觀賞者的喜歡;
它與一般喜劇不同點在於由女演員(稱為mimae)演出,沒有戴假面及不穿當時扮演悲劇的演員所用的半長靴。
同性質的劇團是由一個名叫「archimimus」或「archimima」的演員經理所經營。
滑稽的樣子通常包括:愚蠢貌、光頭、沾著煤灰的鄉巴佬及發噱的表情,常見的服裝是一件雜色的大衣,它被視為是啞劇中滑稽丑角的花色短上衣的始祖。
依佛羅拉理亞(Floralia)當地的傳統,當妓女們裸體出現時,丑角也被要求在大眾前面脫光衣服。
他們被官方認為是社會上最低的階層,但是鬧劇受到大眾歡迎的程度已經動搖了悲劇與喜劇的基礎。
這些劇本描寫一般生活的片段、誇張的諷刺與世俗猥褻的事情等等。
但自基督教興起後,就遭受到禁止,因為教會不贊成這種娛樂。
一直到文藝復興時期,這項表演由吟遊詩人、變戲法的魔術師及賣藝的人繼續傳承。
這些藝人不定點巡迴演出,由於相當受到歡迎,使得教會懷疑他們演出的內容是否合宜,於是便通過法令禁止他們在舞臺上說話,結果,反而促使默劇肢體語言的蓬勃發展。
十六世紀,專業的劇團在義大利北部的城邦出現,於是喜劇、音樂、舞蹈和戲劇全都聚集在連貫的娛樂表演中,現代劇場的諸多娛樂都可以直接追溯到這種劇團。
由於專業藝人將之傳播到法國及歐洲其他國家,產生了兩大流派:一是、強調肢體動作、活力與熱鬧的義大利派,另一個是著重臉部表情的法國派。
由於它戲劇化的動作與豐富的肢體語言,很快便受到一些改革的芭蕾編舞家的青睞採納,例如:幕間的純舞蹈表演,故事都是用默劇重述的方法。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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