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117|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舞蹈特殊才能班;舞蹈班】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11-11 13:55:5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舞蹈特殊才能班;舞蹈班

 

DanceClassesforTalentedStudents

 

【辭書名稱】舞蹈辭典

 

【類別】:組織、機構、職稱

 

機構。

 

於1981年在臺灣新成立的一種學校舞蹈教育體制,為國內、外藝術教育制度之創舉。

 

該教育體制規劃理念緣由於第二屆國建會(1979),與會舞蹈學者劉鳳學(參見「新古典舞團」)之建議;

 

她提出應設立「藝術專業教育一貫制體系」建言,以培育國家優秀專業人才,尤其音樂和舞蹈應從小學開始。

 

又1980年教育部故國教司長方炎明(1930-2003)教授,是位積極辦學且富創意之教育家,他依據當時行政院頒布「……應加強文化建設及育樂活動……」條例,即時成立了各項藝術教育班籌備委員會;

 

舞蹈及特教等方面聘請高棪、劉鳳學、張麗珠、廖幼芽、莊美玲、麥秀英、伍曼麗、及林孟真、陳淑美、簡茂發、郭生玉、黃國彥、等學者專家參與籌備、協助訂定與完成辦學相關法規等工作。

 

並於1980年由方司長和舞蹈方面委員共同於北、中、南三區評定九所合乎辦學條件之學校(國中五所、國小四所),於1981年正式實施此創世紀的新藝術教育制度。

 

稱謂「舞蹈實驗班」(美術、音樂實驗班亦同時實施)。

 

1984年我國特殊教育法通過後該類實驗班更名「特殊才能資賦優異班」,後簡稱為「舞蹈班」(美術班、音樂班),並歸屬輔導室體系。

 

教育部在實驗階段已逐步完成了辦學相關法規條例;

 

如學生甄別辦法、師資任用法、訂定課程與教材大綱(1982)、行政與設備條件、教學與進修和研究、輔導與追、成果評鑑……等。

 

國民中、小學舞蹈班發展至今共有三十三所,舉辦過全國總評鑑三次(1986、1989、1998),由故方炎明司長、特教小組執行秘書韓繼綏分別擔任總召集人,委辦於國立體育學院及市立體育學院,由張麗珠擔任評鑑工作小組規劃和執行,並編輯完成評鑑報告書。

 

2000年起該評鑑工作,修法改由地方教育單位負責、每兩年進行一次評鑑工作。

 

至於「高中舞蹈班」則於1984年開始成立,第一所創班學校為左營高中,後1985年起陸續於北、中、南設立,至今共有九所,使學校舞蹈藝術的專業教育得以在一貫制體系下,為國內六所舞蹈系、所完成了優質人才的基礎培育工作。

 

至今成為優秀的;

 

舞者、或舞團經營、創作者、教學、學術研究等多元方面之人才輩出,對國內提昇「舞蹈表演與學術文化」之水準貢獻極大。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評分

參與人數 1金幣 +500 收起 理由
天梁 值得鼓勵。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4-9-21 14:50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