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798|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少年「強吻」少女 媽媽賠10萬】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5-13 23:01:0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少年「強吻」少女 媽媽賠10萬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2012-01-01 06:00

 

〔自由時報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苗栗縣有個13歲少年被指控強行擁抱、親吻同齡少女,造成少女心靈受創,看到男生就怕,少女父親向苗栗地院請求少年的法定代理人即他的母親賠償40萬元,法官審酌雙方收入後判賠10萬元,本案還可上訴。

 

被害少女 見男生就怕

 

少女的父親告訴法官,99年10月間在苗栗縣某國小操場,少年在他女兒來不及抗拒下,抱住她親吻,事後女兒膽戰心驚,看到男生就會恐懼,深怕再遭強吻,心理飽受煎熬,他身為父親,看到女兒遭受性騷擾變成這樣,也很痛苦,因此循民事訴訟管道向少年求償。

 

由於少年未成年,他認為少年的母親是法定代理人,卻未盡監督的義務,導致兒子侵犯他女兒的身體權,請求她與其子連帶負起損害賠償責任,各給付他與女兒20萬元。

 

法官認為,案發時少女未滿14歲,因遭少年強行擁抱、親吻,飽受驚懼,足以影響身心健全發展與日後人際交往關係,精神上確實相當痛苦,她的父親因父女情深也深感痛苦,確有受到損害。

 

連帶賠償 少年母有責

 

法官認為,少年雖未成年,但已滿13歲,知道強行抱、吻女生的行為不對,與他同住的母親是法定代理人,應對兒子的行為負連帶賠償責任。

 

不過,審酌少年還是學生,名下並無財產、所得,他的母親年收入也僅31萬多元,判決只要賠償這對父女各5萬元。

 

引用:http://n.yam.com/tlt/society/201201/20120101424917.html

評分

參與人數 1財富 +3000 銀幣 +1 收起 理由
巨門 心得分享,值得鼓勵。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5-2-3 14:13 , Processed in 0.093750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