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分泌疾病的診斷與治療原則】
完整的內分泌疾病的診斷應包括下列三個方面:①功能診斷;②病理診斷(定位及定性);③病因診斷。
詳細的病史和全面體格檢查經常可以提供有重要意義的綫索,提醒醫生考慮診斷或需排除內分泌疾病。
爲盡可能的早期診斷,爭取最好的預後,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激素濃度測定 可以用放射免疫法,酶聯免疫法等測定體液中激素濃度,其可靠性决定地抗體的純度和特性,收集樣本的質量,如測定血中胰島素濃度時也包括了胰島素原,測定血C肽時,也同樣包括了未解離的C肽,均影響測定結果的可靠性。
只有采用單克隆抗體檢測的方法時才能提高分辨能力。
另外也需注意區分體液中游離型(多有生物活性)激素與結合型(多無生物活性)激素,才能正確的評價測定結果。
二、激素動態觀察 測定激素分泌的正常節律,如ACTH,皮質醇的晝夜波動,促黃體素和促卵胞素的月節律等。
正常節律的消失多爲腺體功能异常的早期表現。
三、激素調節功能檢查 包括興奮試驗(檢查對促激素的反應)和抑制試驗(檢查反饋抑制功能),在鑒別生理性變化和病理性改變,明確病理變化的性質方面有較大意義。
四、受體測定 對各種靶細胞受體的量與質的測定,如紅細胞胰島素受體測定,血細胞核T3 受體測定等。
主要用于激素水症與臨床表現不一致的病人,受體變化的節律也有重要的臨床意義。
五、靶細胞功能檢查 只有靶細胞的反應方能在臨床反映內分泌腺的功能异常,所以測定靶細胞的功能可以客觀的評價激素的效應。
例如,甲狀腺功能亢進時血小板鉀-鈉ATP酶活性明顯升高,心肌等容收縮期縮短,基礎代謝率升高等。
六、定位檢查 主要爲影像學檢查,確定內分泌腺腫瘤,幷早期發現癌的遠位轉移灶。
七、病理檢查 爲確定病變的性質,例如甲狀腺針刺活檢在確定橋本病,甲狀腺癌方面有一 定價值。
內分泌疾病的治療原則 一、激素不足者應補充生理劑量的相應激素 在補充激素有困難或在補充激素的同時采取其他措施以維持體內環境的穩定,例如甲狀旁腺功能不全時可以用補充鈣劑和維生素C治療。
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時可以用高鈉飲食作爲輔助治療。
二、激素過多應盡可能根治 但不是每例均能做到。
方法有:①手術切除導致功能亢進腫瘤或增生。
②藥物治療抑制激素的合成和釋放,如硫脲類藥物治療甲狀腺功能亢進症,溴隱停和溢乳停治療泌乳素瘤和肢端肥大症,賽庚定治療柯興病。
③以靶腺激素反饋抑制促激素的合成與分泌,如甲狀腺激素抑制促甲狀腺激素,皮質醇抑制促腎上腺皮質激素,雌激素或雄激素抑制促性腺激素等。
④化學治療不能手術的病人,如以雙氯苯二氮乙烷(O,P-DDO)治療腎上腺皮質癌,以鏈脲黴素治療胰島β細胞癌等。
⑤采用某些激素調節或糾正代謝异常,如睾丸酮等同化激素治療皮質醇增多閏中負氧平衡等。
⑥放射治療抑制其分泌功能。
三、病因治療 例如突眼症可以用免疫控制劑治療,腎上腺皮質結核所致的慢性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應給予抗結核治療。
引自:http://www.cnpharm.org/10/13507.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