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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消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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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發表於 2012-11-2 23:31:4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三消論


書名 三消論


分類 內科


引自:http://jicheng.tw/jcw/book/%E4%B8%89%E6%B6%88%E8%AB%9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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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樓主| 發表於 2012-11-2 23:32:35 | 只看該作者

正文


《易》言:天地自太虛至黃泉,有六位,《內經》言:人之身,自頭至足,亦有六位,今余又言:人胸腹之間,自肺至腎,又有六位,人與天地,造化五行,同一爐備,知彼則知此矣。


故立天之氣,曰金與火,立地之氣,曰土與水,立人之氣,曰風與火,故金火合則熱而清,水土合則濕而寒,風火合則溫而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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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樓主| 發表於 2012-11-2 23:33:09 | 只看該作者

人胸腹之間,亦猶是也。


肺最在上,為燥金,主清,心次,為君火,主熱,肝又次之,為風木,主溫,膽又次之,為相火,主極熱,脾又次之,為濕土,主涼,腎又次之,黃泉,為寒水,主寒。


故心肺象天,脾腎象地,肝膽象人。


不知此者,不可與論人之病矣。


夫土為萬物之本,水為萬物之元,水土合德,以陰居陰,同處乎下,以立地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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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樓主| 發表於 2012-11-2 23:33:42 | 只看該作者

萬物根於地,是故水土濕寒。若燥熱陽實,則地之氣不立,萬物之根索澤,而枝葉枯矣。


五常政大論曰:根於中者,命曰神機,是為動物,根本在於中也。


根本者,脾、胃、腎也。


(解經牽強,經義不如此也。經文本有兩義,一言動物之官骸,聽命於中,是根於中也,植物之枝葉,發生於下,是根於外也,一言人神明思慮發於中,故曰根於中,營術氣血運於外,故曰根於外也。中廢則無知,外息則不動矣,非脾腎之謂也。後《原病式》所論,極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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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樓主| 發表於 2012-11-2 23:34:41 | 只看該作者

食入胃,則脾為布化氣味,榮養五臟百骸,故酸入肝而養筋膜,苦入心而養血脈,甘入脾而養肌肉,辛入肺而養皮毛,咸入腎而養骨髓。


五氣亦然,故清養肺,熱養心,溫養肝,濕養脾,寒養腎也。

 

凡此五味五氣,太過則病,不及亦病,惟平則安矣。


(觀此則上文偏重濕寒,而惡燥熱,亦屬未是。)


故六節臟象論曰: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味有所臟,以養五氣,氣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是其理也。


又,大陰陽明論云:脾病而四肢不用者,何也?


岐伯曰:四肢稟氣於胃,而不得至經,必因於脾,乃得稟也。


今脾病不能為胃行其津液,四肢不得稟水穀氣,氣日以衰,脈道不利,筋骨肌肉皆無氣以生,故不用焉。


帝曰:脾不主時何也?


岐伯曰:脾者,土也,治中央,常以四時長四臟,各十八日寄治,不得獨主於時也。


脾臟者,常著於胃土之精也,土者,生萬物而法天地,故上下至頸足,不得獨主於時也。


帝曰:脾與胃,以膜相連爾,而能為之行其津液,何也?


岐伯曰:足太陰者,三陰也,其脈貫胃屬脾絡嗌,故太陰為之行氣於三陰。


足陽明者,表也,五臟六腑之海也,亦為之行氣於三陽。


臟腑各因其經而受氣於陽明,故為胃行其津液。


四肢不得稟水穀氣,氣日以衰,脈道不利,筋骨肌肉皆無氣以生,故不用焉。


不用者,謂不能為之運用也。


由是觀之,則五臟六腑,四肢百骸,皆稟受於脾胃,行其津液,相與濡潤滋養矣。


後之醫者,欲以燥熱之劑,以養脾胃,滋土之氣,不亦舛乎!


況消渴之病者,本濕寒之陰氣極衰,燥熱之陽氣太甚,更服燥熱之藥,則脾胃之氣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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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樓主| 發表於 2012-11-2 23:35:17 | 只看該作者

叔世不分五運六氣之虛實,而一概言熱為實而虛為寒,彼但知心火陽熱一氣之虛實,而非臟腑六氣之虛實也。

 

(熱實寒虛,義亦本於《內經》,以人身發生之元氣言,先生乃以五行之生制言。二者之理,均所當究,未可互非。)

 

蓋肺本清,虛則溫,心本熱,虛則寒,肝本溫,虛則清,脾本濕,虛則燥,腎本寒,虛則熱。


假若胃冷為虛者,乃胃中陰水寒氣實甚,而陽火熱氣衰虛也,非胃土濕氣之本衰,(此段義論精切,所謂五行各有陰陽也。)


故當溫補胃中陽火之衰,退其陰水寒氣之甚。


又如,胃熱為實者,乃胃中陽火實而陰水虛也,故當以寒藥瀉胃中之實火,而養其水虛。


然此皆補瀉胃中虛熱水火所乘之邪,非胃為濕者之本。


其余例同法。


夫補瀉脾胃濕土之本氣者,潤其濕者是補濕,燥其濕者是瀉濕,土本濕故也。


(指明本氣,是先生獨得之秘,是從五行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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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樓主| 發表於 2012-11-2 23:36:29 | 只看該作者

凡臟腑諸氣,不必腎水獨當寒,心火獨當熱,要知每臟每腑,諸氣和同,宣而平之可也。

 

故余嘗謂:五行之道,陰中有陽,陽中有陰。


孤陰不長,獨陽不成。


但有一物,皆備五行,遞相濟養,是謂和平,交互克伐,是謂衰盛,變亂失常,患害由行。


故水少火多,為陽實陰虛,而病熱也,水多火少,為陰實陽虛,而病寒也。


其為治者,瀉實補虛,以平為期而已矣。


故治消渴者,補腎水陰寒之虛,而瀉心火陽熱之實,除腸胃燥熱之甚,濟一身津液之衰,使道路散而不結,津液生而不枯,氣血利而不澀,則病日已矣。

 

(散結濡枯利澀,為治消渴妙諦,亦治萬病之準繩也。以上論臟腑五行之本氣,為第一段。)


況消渴者,本因飲食服館失宜,腸胃乾涸,而氣液不得宣平,或耗亂精神,過違其度,或因大病,陰氣損而血液衰虛,陽氣悍而燥熱鬱甚之所成也。


故《濟眾》云:三消渴者,皆由久嗜咸物,恣食炙?,飲酒過度。


亦有年少服金石丸散,積久食熱,結於胸中,下焦虛熱,血氣不能制石,熱燥甚於胃,故渴而引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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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樓主| 發表於 2012-11-2 23:37:16 | 只看該作者

若飲水多而小便多者,名曰消渴。


若飲食多而不甚飢,小便數而漸瘦者,名曰消中。


若渴而飲水不絕,腿消瘦而小便有脂液者,名曰腎消。


如此三消者,其燥熱一也,但有微甚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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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樓主| 發表於 2012-11-2 23:38:39 | 只看該作者

余聞世之方,多一方而通治三消渴者,以其善消水穀而喜渴也。


然叔世論消渴者,多不知本。


其言消渴者,上實熱而下虛冷,上熱故煩渴多飲,下寒故小便多出。


本因下部腎水虛,而不能制其上焦心火,故上實熱而下虛冷。


又曰:水數一,萬物之本,五行之先,故腎水者,人之本,命之元,不可使之衰弱。


根本不堅,則枝葉不茂,元氣不固,則形體不榮。


消渴病者,下部腎水極冷,若更服寒藥,則元氣轉虛而下部腎水轉衰,則上焦心火亢甚,而難治也。


但以暖藥補養元氣,若下部腎水得實,而勝退上焦心火,則自然渴止,小便如常,而病愈也。


若此之言,正與仲景相反,所謂巧言似是,於理實違者也。


非徒今日之誤,亦已久哉。


又如,蔣氏《藥證病源》中,(今無此書。)論消渴、消中、消腎病曰:三焦五臟俱虛熱,惟有膀胱冷似冰,又曰:腰腎虛冷日增重,又曰:膀胱腎臟冷如泉。


始言三焦五臟俱虛熱,惟有膀胱冷似冰,復言腎臟亦冷,且腎臟冰冷言為虛,其余熱者,又皆言其虛,夫陰陽興衰,安有此理!


且其言自不相副,其失猶小,至於寒熱差殊,用率相反,過莫大焉。


先生之辯,固極有理,然虛熱、虛寒,常為病者所兼有,不獨消渴也。


《內經》亦曰:氣之所並為血虛,血之所並為氣虛,是無實乎?


曰:有者為實,無者為虛。


故氣並則無血,血並則無氣,氣血相失,故為虛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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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樓主| 發表於 2012-11-2 23:39:29 | 只看該作者

故一身而兼有寒熱之兩虛者,亦非甚悖於理也。


但用藥從陰引陽,從陽引陰,須有權衡,豈可謂火虛者必水實,陰盛者必陽衰耶!


後來薛立齋輩,謂陽盛者不必抑陽,但益陰以配之,陰盛者不必消陰,但助陽以配之。


此即一偏之論也,未始非濫觴。


於先生之說矣。


或又謂:腎與膀胱屬水,虛則不能制火,虛既不能制火,故小便多者,愈失其遠矣。


彼謂水氣實者必能制火,虛則不能制火,故陽實陰虛,而熱燥其液,小便淋而常少,陰實陽虛,不能制水,小便利而常多,豈知消渴小便多者,非此謂也。


何哉?


蓋燥熱太甚,而三焦腸胃之腠理,怫鬱結滯,致密壅塞,而水液不能泄,浸潤於外,榮養百骸,故腸胃之外,燥熱太甚,雖復多飲於中,終不能浸潤於外,故渴不止。


小便多出者,為其多飲,不能滲泄於腸胃之外,故數溲也。


(此段議論,精確絕倫,學人當能參透,即萬病俱貫通矣。而徐靈胎、陳修園,每詆葉天士通絡之議,何也?一部《原病式》,只說得經絡氣化四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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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樓主| 發表於 2012-11-2 23:40:17 | 只看該作者

故余著有《原病式》曰:皮膚之汗孔者,謂泄汗之孔竅也。


一名氣門者,謂泄氣之門戶也。


一名腠理者,謂氣液之隧道紋理也。


一名鬼門者,謂幽冥之門也。


一名玄府者,謂玄微之府也。


然玄府者,無物不有,人臟腑、皮毛、肌肉、筋膜、骨髓、爪牙,至於萬物,悉皆有之。


乃出入升降,道路門戶也。


故經曰:出入廢則神機化滅,升降息則氣立孤危,故非出入則無以生長壯老已,非升降則無以生長化收臟,是知出入升降,無器不有。


故知人之眼、耳、鼻、舌、身、意、神、識,能為用者,皆由升降出入之通利也。


有所閉塞,則不能用也。


若目無所見,耳無所聞,鼻不聞香,舌不知味,筋痿骨痹,爪退齒腐,毛髮墮落,皮膚不仁,腸胃不能滲泄者,悉由熱氣怫鬱,玄府閉塞,而致津液、血脈、營衛、清氣不能升降出入故也。


各隨郁結微甚,而為病之大小焉。


病在表,則怫鬱腠理,閉密陽氣,不能散越,故燥而無汁,而氣液不能出矣。

叔世不知其然,故見消渴數溲,妄言為下部寒爾,豈知腸胃燥熱怫鬱,使之然也,予所以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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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樓主| 發表於 2012-11-2 23:41:22 | 只看該作者

世謂消渴之證,乃腸胃之外燥熱,痞閉其滲泄之道路,水雖入腸胃之內,不能滲泄於外,故小便數而復渴。


此數句,足以盡其理也,試取《內經》凡言渴者,盡明之矣。


有言心肺氣厥而渴者,有言肝痹而渴者,有言脾熱而渴者,有言腎熱而渴者,有言胃與大腸熱結而渴者,有言腸痹而渴者,有言小腸癉熱而渴者,有因病瘧而渴者,有因肥甘石藥而渴者,有因醉飽入房而渴者,有因遠行勞倦遇大熱而渴者,有因傷寒胃干而渴者,有因病熱而渴者,有因病風而渴者。

雖五臟之部分不同,而病之所遇各異,其歸燥一也。


(以上發明病根,是本段之前半截。下乃備引經義,以證其實而足其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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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樓主| 發表於 2012-11-2 23:42:34 | 只看該作者

所謂心肺氣厥而渴,厥論曰:心移熱於肺,傳為膈消。


注曰:心熱入肺,久而傳化,內為膈熱,消渴多飲也。


所謂肝痹而渴者,痹論曰:肝痹者,夜臥則驚,多飲,數小便。


所謂脾熱而渴者,痿論曰:脾氣熱則胃乾而渴,肌肉不仁,發為肉痿。


所謂腎熱而渴者,刺熱論曰:腎熱病者,先腰痛,?酸,苦渴數飲,身熱,熱論曰:少陰脈貫腎,絡於肺,系舌本,故口燥舌乾而渴。


叔世惟言腎虛不能制心火,為上實熱而下虛冷,以熱藥溫補腎水,欲令勝退心火者,未明陰陽虛實之道也。


夫腎水屬陰而本寒,虛則為熱,心火屬陽而本熱,虛則為寒,若腎水陰虛,則心火陽實,是謂陽實陰虛,而上下俱熱,明矣。


故氣厥論曰:腎氣衰,陽氣獨勝。


宣明五氣論曰:腎惡燥,由燥,腎枯水涸。


臟氣法時論曰: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


夫寒物屬陰,能養水而瀉火,熱物屬陽,能養火而耗水,今腎水既不勝心火,則上下俱熱,奈何以熱藥養腎水,欲令勝心火?


豈不繆哉!


又如,胃與大腸熱結而渴者,陰陽別論曰:一陽結,謂之消。


注曰:二陽結,胃及大腸俱熱結也。


腸胃菀熱,善消水穀。


又,氣厥論曰:大腸移熱於胃,善食而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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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樓主| 發表於 2012-11-2 23:42:56 | 只看該作者

脈要精微論曰:癉成為中消,善食而瘦。


如腸痹而渴者,數飲而不得中,氣喘而爭,(痹論作數飲而出不得,中氣喘爭。今以不得中為句,是謂不得留於中,而即出也,恐非經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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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樓主| 發表於 2012-11-2 23:43:41 | 只看該作者

時發飧泄。


夫數飲而不得中,其大便必不停留,然則消渴數飲而小便多者,止是三焦燥熱怫鬱而氣衰也,明矣,豈可以燥熱毒藥助其強陽,以伐弱陰乎!


此真實實虛虛之罪也。


夫消渴者,多變聾盲、瘡癬、痤 之類,皆腸胃燥熱怫鬱,水液不能浸潤於周身故也。


或熱甚而膀胱怫鬱,不能滲泄,水液妄行,而面上腫也。如小腸痹熱而渴者,舉痛論曰:熱氣留於小腸,腸中痛,癉熱焦渴,則便堅不得出矣。


注曰:熱滲津液,而大便堅矣。


如因病瘧而渴者,瘧論曰:陽實則外熱,陰虛則內熱,內外皆熱,則喘而渴,故欲飲冷也。


然陽實陰虛而為病熱,法當用寒藥養陰瀉熱,是為瀉實補衰之道也。


如因肥甘石藥而渴者,奇病論曰:有口甘者,病名為何?


岐伯曰:此五氣之所溢也,病名脾癉。


癉為熱也,脾熱則四臟不稟,故五氣上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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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樓主| 發表於 2012-11-2 23:44:47 | 只看該作者

(脾屬土,土數五,故曰五氣,非謂五臟之氣也。)


先因脾熱,故曰脾癉。


又,經曰:五味入口,藏於胃,脾為之行其精氣,津液在脾,故令人口甘也。


此肥美之所發也,此人必數食甘美而多肥也。


肥者令人內熱,甘者令人中滿,故其氣上溢,轉而為消渴。


通評虛實論曰:消癉、仆擊、偏枯、痿厥、氣滿發逆,肥貴之人,膏粱之疾也。


或言:人惟胃氣為本,脾胃合為表裡,脾胃中州,當受溫補,以調飲食。


今消渴者,脾胃極虛,益宜溫補,若服寒藥,耗損脾胃,本氣虛乏,而難治也。


此言乃不明陰陽、寒熱虛責、補瀉之道,故妄言而無畏也。


豈知腹中論云:帝曰,夫子數言熱中消中不可服芳草石藥,石藥發癲,芳草發狂。


注言:多飲數溲,謂之熱中。


多食數溲,謂之消中。


多喜曰癲。


多怒曰狂。


芳,美味也。


石謂英、乳,乃發熱之藥也。


經又曰:熱中消中,皆富貴人也,今禁膏粱,是不合其心,禁芳草石藥,是病不愈,愿聞其說。


岐伯曰:芳草之味美,石藥之氣悍,二者之氣,急疾堅勁,故非緩心和人,不可服此二者。


帝曰:何以然?


岐伯曰:夫熱氣 悍,藥氣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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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樓主| 發表於 2012-11-2 23:45:15 | 只看該作者

所謂飲一溲二者,當肺氣從水而出也,其水穀之海竭矣。


凡見消渴,便用熱藥,誤人多矣,故《內經》應言渴者,皆如是,豈不昭晰歟!


(以上論理升降出入,是病機也。推病根,為第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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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樓主| 發表於 2012-11-2 23:45:36 | 只看該作者

然而猶有惑者,諸氣過極,反勝也,是以人多誤也,如陽極反似陰者是也。


(推進一層,發明化氣,則前半義理,更覺圓道矣。)


若不明標本,認似為是,始終乖矣。


故凡見下部覺冷,兩膝如冰,此皆心火不降,狀類寒水,宜加寒藥下之三五次,則火降水升,寒化自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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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樓主| 發表於 2012-11-2 23:46:16 | 只看該作者

(此下謂清降之也,非攻下也。此等上熱下寒,固是火不下降,然火之所以不降,非有寒以格之耶,治此者,成法甚多,未可概用寒下。且上熱下寒與內熱外寒,皆真寒真熱也,與真熱而現寒之假象,尚隔一層。)


然而舉世皆同執迷,至如《易》、《素》二書,棄如朽壤,良可悲夫!


故處其方,必明病之標本,達藥之所能,通氣之所宜,而無加害者,所以制其方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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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樓主| 發表於 2012-11-2 23:47:01 | 只看該作者

所謂標本者,先病而為本,後病而為標,此為病之本末也。


標本相傳,先當救其急也。


又云:六氣為本,三陰三陽為標,蓋為病,藏病最急也。


又云:六氣為胃之本,假若胃熱者,胃為標,熱為本也,處其方者,當除胃中之熱,是治其本也。


故六氣乃以甚者為邪,衰者為正,法當瀉甚補衰,以平為期。


養正除邪,乃天之道也,為政之理,補殘之義也。


大凡治病,明知標本,按法治之,何必謀於眾。


陰陽別論曰:謹熟陰陽,無於眾謀。


標本病傳論:知標知本,萬舉萬當,不知標本,是謂妄行。


至真要大論曰:知標知本,用之不殆,明知逆順,正行無問。


不知是者,不足以言診,適足以亂經。


故《大要》曰:粗工嘻嘻,以為可知,言熱未已,寒病復起,同氣異形,迷診亂經,此之謂也。


夫標本之道,淺而博,小而大,可以言一而知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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