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喉舌備要秘旨 喉部 論喉症】
喉痹一症,在古方書雖有十八證之辨,古人悉指為相火。然此症雖多由火,而復有非火證,不可不詳察也。
蓋火有真假,凡實火可清者,即真火證也。虛火不宜清者,即水虧證也。
且復有陰盛格陽者,即真陰證也。故《內經》曰:太陽在泉,寒淫所勝,民病嗌病頷腫,其義即此,何後人之弗究也?
一、喉痹所屬諸經,凡少陽、少陰、陽明、厥陰,皆有此症,具列於後。但其中虛實,各有不同,蓋少陽、厥陰為木火之臟,固多熱症。陽明為水穀之海,胃氣直透咽喉,故又言陽明之火為最盛。欲辨此者,但察其情志鬱怒而起者,多屬少陽、厥陰。
因口腹過嗜肥甘辛熱而起者,多屬陽明。凡患此者,多宜以實火論治,至若少陰之疾,則非此之比,蓋少陰之脈始於橫骨,終於會厭,系於舌本。凡陰火遂沖於上,多為喉痹。但少陰之火有虛有實,不得類從火斷。
若果因實火,自有火症火脈現出,亦易知也。若因酒色過度,以致真水虧損者,此腎中之虛火證也,非壯水不可。又有火虛於下,而格陽於上,此無根之火,即腎中之真寒證也,非溫補命門不可。
凡此諸經不同,而虛實大異,皆後人所罕知,獨褚氏遺之,有上病察下之說,誠見道之言也。
一、喉痹症總治之火,則名目雖多,似有不必盡辨者。然亦有不可不辨者,即如單雙乳鵝及單雙纏喉症之有不同也。
蓋腫於咽之兩旁者為雙鵝,腫於一邊者為單鵝,此其形必圓突如珠,乃癰癤之類,結於喉間,故多至出毒,或宜刺出血而愈者。若纏喉風,則滿喉紅腫,多不成膿,亦不必出血,但使火降,其腫自消。此其所以有異,而治之亦當有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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