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1450|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給寶寶喂藥原則和10大誤區】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9-15 16:26:2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廉貞 於 2012-10-14 09:02 編輯

給寶寶喂藥原則和10大誤區

 

喂藥原則。

 

一、選好藥劑,3歲以內的嬰幼兒最好不要用片劑,應首先選擇液體製劑、泡騰片、糖漿劑、沖劑或果味型咀嚼片,對於嬰兒尤適宜滴劑,劑量容易掌握而且服用方便。

 

年輕的父母喜歡用普通湯匙或茶匙量藥水喂寶寶。
 

但是普通湯匙不易掌握藥量,給的藥物過多或過少都會影響療效。

 

二、掌握正確方法。

 

1.新生兒最好的喂藥方法是,在餵奶前1小時左右給藥為妥,把藥水倒入奶瓶,讓寶寶像吸奶一樣服藥,必要時用滴管慢慢滴入,待吞咽後再滴第二滴。

 

2.嬰幼兒服藥時可先將患兒抱起,半臥於喂藥者身上,頭部抬高,頸部墊以紗布或手帕,然後再喂藥。

 

也可以把丸、片劑研成粉狀,用糖水調成稀糊狀,把寶寶抱在懷,呈半仰臥狀,左手扶持寶寶頭部,右手持食匙取藥慢慢喂下,待寶寶將藥吞咽後,再繼續喂。
 

必須注意不要強行喂服,以免口腔黏膜或齒齦受損出血。
 

服藥後應將患兒抱起輕輕拍擊背部,使胃內空氣排出。

 

3.給新生兒喂藥前,也可先喂幾口奶,再喂點藥,反復這樣做,直至將藥喂完,然後將寶寶豎起輕拍背部,以防反胃嘔吐。

 

但應注意,喂藥之前不應喂飽奶,以免寶寶拒絕服藥。
 

也不可將藥和乳汁混在一起喂,因為兩者混合後可能出現凝結現象或者降低藥物療效。

 

4.由於一些藥物實在太苦(如中藥湯劑)寶寶拒絕服藥時,可暫時通過一個軟管把藥注入頰與臼齒間,避免藥液與舌面上的味蕾接觸,也可冷卻藥液使藥味減輕。

 

5.有些寶寶已能識別物品,當認出是藥物拒絕服用時,家長應給孩子講明藥物的作用是治療疾病,不吃藥會耽擱疾病導致嚴重的後果。

 

這對3歲左右的幼兒尤為重要。
 

這樣做能使他們理解藥物與疾病的關係,並積極參與藥物治療。

 

喂藥的10大誤區,誤區一,捏住寶寶的鼻子強行喂藥。

 

造成後果:寶寶容易將藥物嗆入呼吸道而窒息。

 

挽救措施:一旦發生這種情況,應當立即雙手環抱寶寶腹部,使之背緊貼你的腹部,用力擠壓患兒腹部,同時使之彎腰,反復幾次,以期排除氣道內異物。

 

如果無效,立即送醫院。

 

誤區二:給寶寶吞藥片。

 

造成後果:吞藥片容易使藥片停留在消化道而損害消化道黏膜。

 

挽救措施:喂藥時一旦發生嗆咳,應立即使寶寶的頭略低並偏向一側,同時用空心掌叩打背部,防止吸入肺內。

 

誤區三:沒有依照指示在吃藥前搖勻糖漿藥劑或者任意用飲料服藥。

 

造成後果:一些糖漿類的藥物是把各種成分混合在一起,放一段時間藥物會沉澱,不搖均會導致藥水的上2/3濃度低,而下1/3濃度高,服藥達不到有效作用。

 

這一點對於混懸液製劑(如嗎叮林混懸液)尤為重要。
 

此外,有的家長會錯誤的讓寶寶用飲料服藥。
 

果汁中含有酸性物質,可使許多藥物提前分解,或使糖衣提前溶化,不利於胃腸吸收,某些鹼性藥物更不能與果汁同時服用,因為酸堿中和會使藥性大減;


用牛奶給寶寶服藥,牛奶中含蛋白質、脂肪酸多,可在藥片周圍形成薄膜將藥物包裹起來,影響機體對藥物的吸收,同時,牛奶及其製品中含有較多的鈣、磷酸鹽等,這些物質可與某些藥物生成難溶性鹽類,影響療效。

 

正確的做法:糖漿類的藥物在應用前一定要搖均,後倒入量杯,按照具體的毫升數讓寶寶服下。

 

糖漿和沖劑服藥儘量用溫開水送服。

 

誤區四:喂藥時不要欺騙寶寶說藥物味道就像糖果一樣。

 

造成後果:寶寶會誤以為藥和糖是一個概念,誤以為藥是糖而亂吃。

 

正確做法:你應該教育寶寶要遵守服藥的規定,就像教育寶寶不得玩火一樣。

 

讓寶寶記住“只有在父母的許可的情況下才能吃藥。”如果對寶寶說一種藥的口味“不錯”並非不可,但是要提醒寶寶只能服用大人給他的藥品,同時將所有的藥品放在孩子無法拿到的地方。

 

誤區五:父母根據自己的經驗盲目用藥及濫用抗菌素。

 

造成後果:90%以上的嬰幼兒常見的感冒是由病毒引起的,由細菌引起的感冒只有10%左右。

 

很多時候一些小毛病,如喉嚨不舒服、流鼻涕、輕微咳嗽之類僅是普通的感冒,只需要多休息、多喝水及口服維生素C就會很快痊癒。
 

很多抗感冒藥只是治標不治本,並且是藥都會有副作用的,父母切不可胡亂給寶寶吃藥。
 

尤其是抗菌素,有些父母單純地認為抗菌素就是消炎藥,也有些家長惟恐孩子生病,只要稍有不適便給其服藥,名曰“預防”,殊不知過多地應用抗菌素非但起不到作用,有可能還發生損害。
 

使用鏈黴素、新黴素、慶大黴素、卡那黴素等抗生素,會對寶寶的聽神經造成影響,引起眩暈、耳鳴,甚至耳聾;


奎諾酮類藥物會影響軟骨的發育;


氯黴素可能引起再生障礙性貧血。 

四環素、土黴素容易引起牙齒變黃,並使牙釉質發育不良。

 

正確做法:在醫生的指導下服用抗菌素。

 

誤區六:任意加大或減小藥量。

 

造成後果:家長是寶寶用藥的執行者,有些家長求愈心切,認為加大用藥劑量能使病症早日獲愈,便盲目給寶寶加大服藥劑量,也有些家長給寶寶重複用藥或同時用多種藥物。

 

其實,服用藥物的劑量越大,其毒副作用也越大,甚至會導致寶寶發生急性或蓄積性藥物中毒,有些家長則過於謹慎,害怕寶寶服藥後出現副作用,便隨意減少服藥劑量,殊不知,藥物劑量過小,在人體內達不到有效濃度,就不可能發揮最佳療效。

 

還有些家長給寶寶服藥隨意性很大,想起就服,忘了也無所謂,結果不但治病效果欠佳,而且還容易引起細菌產生耐藥性和抗藥性;


還有些家長在給寶寶治病時耐不住性子,一種藥物才用幾天,甚至幾次,因見不到明顯效果,便認為該藥效果不好,於是頻繁更換藥物,其實,頻繁更換藥物不僅難以獲得應有的效果,而且還會使機體產生耐藥性和不良反應,使治療更趨複雜化。

 

正確做法:一定要按照醫囑服藥。

 

誤區七:濫用成人藥物。

 

造成後果:大多數的成人用藥都不能用於小兒的。

 

有的父母認為:寶寶就是比成人的體重小,成人吃的藥只要減量就行了,這是不對的。
 

凡藥三分毒,嬰幼兒的肝臟解毒功能弱,腎臟的排毒功能也差。
 

成人身上的輕微副作用對於肝腎功能尚不成熟的嬰幼兒來說可能就是毒性反應 。
 

氨基糖甙類可引起小兒耳聾,腎臟功能損傷;喹諾酮類可引起小兒軟骨發育障礙,磺胺類可引起小嬰兒黃疸,腎臟功能損害,氯黴素可引起灰嬰綜合症,粒細胞減少症。

 

正確做法:一定要給寶寶服用兒童專用藥物。

 

誤區八:盲目應用退熱藥。

 

造成後果:嬰幼兒最常見的症狀就是發熱,所以退熱藥的應用時機是很重要的。

 

嬰兒退熱藥中的有效藥物濃度比孩童配方來得高,有些藥物嬰兒服用的量超過孩童配方的3倍之多。
 

這樣做的原因是嬰兒對藥物的吸收力相對較小,並且更容易將藥吐出來。

 

正確做法:仔細閱讀藥瓶、藥盒上所有的標貼指示,特別注意是“嬰兒配方”還是“兒童配方”。

 

溫情提醒:新生兒慎用退燒藥。

 

新生兒及嬰兒比較容易發熱,這是因為新生兒和嬰兒體溫調節功能不完善,保暖、出汗、散熱功能都較差。
 

當生病、環境溫度改變或喂水不足時,都會引起發燒,如果此時隨便服用退燒藥,往往會招來大禍。
 

有的新生兒在誤服退燒藥後,會出現體溫突然下降,脫水,皮膚青紫,嚴重者還可出現便血、吐血、臍部出血、顱內出血等,甚至會因搶救不及時而死亡。
 

因此,退燒藥(如阿司匹林 、小兒退熱片、APC等)是新生兒的禁用藥。

 

正確的做法:處理新生兒發熱的最好辦法是物理降溫退燒,如打開包被暴露肢體、用濃度不超過30%的酒精擦洗頸部及手腳掌心、枕冷水袋等。

 

應注意的是,體溫一旦下降應立即停止降溫,否則將導致體溫不升。
 

此外,嬰幼兒的發熱,如果不超過39℃,即往又無驚厥史的,可多喝水或者物理降溫。
 

超過39℃或者防止驚厥時才能吃由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的撲熱喜痛或者布洛芬。

 

誤區九:過長時間吃藥。

 

造成後果:有可能延誤有效的治療期或者使疾病惡化。

 

正確做法:吃某些藥已兩三天還未見好轉,便應該不要再吃了,很可能寶寶的病症非表面看來那麼簡單,須儘快帶他去看醫生。

 

誤區十:擅自分享處方藥。


誤因分析:


如果你家寶寶上個月用剩了一些眼藥水,現在鄰家的小弟弟也得了同樣的眼病,為什麼不可以用那瓶剩下的眼藥水呢?


首先在上次使用時,藥水的滴管可能已受到了污染;其次藥物有可能過期了。

另外,看上去症狀相同的病情卻可能是由不同的原因引起的。

 

正確做法:既使同一個寶寶得了和先前完全相同的病,在給寶寶使用相同的處方藥之前,也要請醫生檢查,告訴醫生你手頭現有的藥品,讓他來作判斷。

 

引用: http://www.babytree.com/learn/article/7506

評分

參與人數 2財富 -3000 龍幣 -10 收起 理由
巨蟹龍 廉貞 感謝發表文章。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4-12-26 02:19 , Processed in 0.265625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