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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岳全書-卷之四十一謨集小兒則下變蒸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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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5 23:48:5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景岳全書-卷之四十一謨集小兒則下變蒸三十六

 

 

●巢氏云:小兒變蒸者,以長血氣也。

 

變者上氣,蒸者體熱。

 

錢仲陽曰:變者,易也。

 

小兒在母腹中,乃生骨氣,五臟六腑成而未全。

 

自生之後,即長骨脈,臟腑之神志,自內而長,自下而上。

 

故以生之日後三十二日一變蒸,即覺情志有異於前,何也?長生意志臟腑故也。

 

何謂三十二日長骨添精神?蓋人有三百六十五骨節,以應天數,內除手足中四十五碎骨外,共有三百二十數,自下生骨,一日十段而上之,十日百段,而三十二日計三百二十段為一遍,亦曰一蒸。

 

凡一周遍,乃生虛熱諸病,如是十周,則小蒸畢也。

 

故初三十二日一變,生腎志;六十四日二變一蒸,生膀胱;九十六日三變,生心喜;一百二十八日四變二蒸,生小腸;一百六十日五變,生肝哭;一百九十二日六變三蒸,生膽;二百二十四日七變,生肺聲;二百五十六日八變四蒸,生大腸;二百八十八日九變,生脾;三百二十日十變五蒸,生胃,此所謂小蒸畢也。

 

又手厥陰經為臟,手少陽經三焦為腑,此一臟一腑俱無狀,故不變不蒸也。

 

太倉云:氣入四肢,長碎骨,於十變後六十四日為一大蒸,計三百八十四日,又六十四日為二大蒸,計四百四十八日,又六十四日為三大蒸,計五百一十二日,至五百七十六日變蒸既畢,兒乃成人也。

 

變者,生五臟也;蒸者,養六腑也。

 

每經一變一蒸,情態即異,輕則發熱微汗,其治法,平和者微表之,實熱微利之,用紫霜丸,黑散子,柴胡散。

 

有寒無熱,并吐瀉不乳多啼者,當歸散,調氣散主之。

 

●薛立齋曰:<全嬰方論>云:變蒸者,以長氣血也。

 

變者上氣,蒸者發熱也。

 

輕則體熱虛驚,耳冷微汗,唇生白泡,三日可愈。

 

重則寒熱脈亂,腹痛啼叫,不能乳食,食即吐乳五日方愈。

 

古方以黑散子,紫霜丸主之。

 

竊謂此證,小兒所不免者,雖勿藥可也,況前藥乃屬峻厲,非惟臟腑不能勝,抑且反傷氣血,慎之,慎之;余嘗見一小兒,至二變發熱有痰,投以抱龍丸一粒,卒至不救,觀此可驗矣。

 

若不熱不驚,略無證候而暗變者,蓋受胎氣壯實故也。

 

●景岳曰:小兒變蒸之說,古所無也,至西晉王叔和始一言之,繼自隋,唐巢氏以來,則日相傳演,其說益繁。

 

然以余觀之,則似有未必然者,何也?蓋兒胎月足離懷,氣質雖未成實,而臟腑已皆完備。

 

及既生之後,凡長養之機,則如月如苗,一息不容有間,百骸齊到,自當時異而日不同,豈復有此先彼後,如一變生腎,二變生膀胱,及每變必三十二日之理乎?又如小兒之病與不病,余所見所治者,蓋亦不少,凡屬違和,則不因外感必以內傷,初未聞有無因而病者,豈真變蒸之謂耶?又見保護得宜,而自生至長,毫無疾痛者不少,抑又何也?雖有暗變之說,終亦不能信然。

 

余恐臨證者有執迷之誤,故道其愚昧若此,及如前薛氏之戒,皆不可不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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