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書-卷之二十四心集雜證謨痢疾論證共二條】
1.痢疾一證,即<內經>之腸澼也,古今方書,因其閉滯不利,故又謂之滯下。
其證則裏急後重,或垢或血,或見五色,或多紅紫,或痛或不痛,或嘔或不嘔,或為發熱,或為惡寒。
此證之陰陽虛實,最宜博審詳察,庶不致於差失,若見有不確,則大致誤人。
前泄瀉門諸法,本與此通,必互相參酌用之為善。
2.痢疾之病,多病夏秋之交,古法相傳,皆謂炎暑大行,相火司令,酷熱之毒蓄積為痢,今人所宗,皆此一說。
夫痢因於暑而言其為熱,豈不宜然,然炎熱者,天之常令也,當熱不熱,必反為災;因熱貪涼者,人之常事也,過食生冷,所以致痢。
多見人之慎疾者,雖經盛暑,不犯寒涼,則終無瀉痢之患,豈其獨不受熱乎?
此其病在寒邪,不在暑熱,病在人事,不在天時,從可知矣。
但胃強氣實者,雖日用水果之類,而陽氣能勝,故不致疾。
其次之者,雖未即病,而日用日積,迨夫大火流西,新涼得氣,則伏陰內動,乘機而起,故寒濕得以犯脾者,多在七八月之間,此陽消陰長之微,最易見也。
再其次者,多以脾腎本弱,則隨犯隨病,不必伏寒,亦不必待時,尤為易見。
夫以生冷下咽,瀉痢隨起,豈即化而為熱乎?
奈何近代醫流,止見此時之天熱,不見此人之臟寒,但見痢證,開口便言熱毒,反以寒涼治生冷,是何異雪上加霜乎!
俗見相同,死者不可勝言矣。
或曰:然亦有用寒藥而愈者何也?
曰:以胃強陽盛之人,而得濕成熱者,亦有之;以元氣壯實,而邪不勝正者,亦有之,此皆可以寒治而愈,亦可以通利而愈,而此輩極少。
以胃弱陽虛而因寒傷臟者,此輩極多,若再用寒涼,或妄加蕩滌,則無有不死,凡今以痢疾而致死者,皆此類也。
觀丹溪曰:瀉痢一證,屬熱者多,屬寒者少。
戴原禮曰:以酷熱之毒,至秋陽氣始收,火氣下降,因作滯下之證,皆大謬之言也,不可信之,因作俚詞以志其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