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氏錦囊秘錄雜症大小合參卷五方脈癇病合參】
方脈癇病合參(附論顫振螈)
《綱目》曰:顛癇即頭眩。
痰在膈間,則眩微不仆。
痰盈膈上,則眩甚仆倒於地,而不知人,名之曰癲癇。
大人曰癲,小兒曰癇,其實一疾也。
然與中風、中寒、中暑、尸厥等,仆倒不同。
凡癲癇仆時,口中作聲,將醒時吐涎沫,醒後又復發,時作時止,而不休息。
中風、中寒、中暑、尸厥之類,則仆時無聲,醒時無涎沫,後不復發,間有發者,亦非如癲癇常發狀也。
癇與 ,略相類而實不同,其病發則身軟時醒者謂之癇,身強直反張如弓,不時醒者謂之 。
癇病隨其痰之潮作,故有時而醒; 病比癇為更甚,而有挾虛者,故因其昏冒而遂致喪亡者多矣。
故丹溪曰:乃氣虛而兼有火有痰,宜用人參竹瀝之類,切不可作風治,而用風藥。
夫癇,痰火所致,前人有稱為風癇者,劉河間謂由熱甚而風燥,為其兼化,涎溢胸膈而螈 昏冒僵仆也。
然病癇者,涎沫出於口,冷汗出於身,清涕出於鼻,皆陽蹺、陰蹺、督、衝四脈之邪上行,蓋腎不任煎熬,沸騰上行為之也。
晝發屬陽蹺,夜發屬陰蹺,此奇邪為病,不系五行陰陽十二經所拘,當從督沖二蹺四穴奇邪之法治之。
按:癇病,古方或云風,或云驚癇,或云癲癇,由此疾與中風、顛狂、急慢驚相類,故命名不同也。
原其所由,或在母腹中受驚;或因聞大驚而得。
蓋小兒神氣尚弱,驚則神不守舍,舍空則痰涎歸之;或飲食失節,脾胃有傷,積為痰飲,以致痰迷心竅而作者,治法必當尋火尋痰而論,前人多用鎮墜清心之藥,固可以治熱,可以清痰。
若有頑痰膠固者,此藥未易驅逐。
在上者必先用吐,吐後方用平肝之劑,如青黛柴胡龍會丸之類。
更有痰實在裡者,亦須下之。
故丹溪曰:癇屬驚與痰,不必分五等。
大率行痰為主,黃芩、黃連、栝蔞、半夏、南星,隨痰火多少治之。
按:癇症病本痰熱,宜用辛寒之劑,然有用附子何也?蓋癇乃痰瘀結於心胸之間,每遇火動則發,非附子熱性走而不守,則焉能流通結滯,開散頑痰乎!此從治之法,乃劫劑也,不得已而用之。
亦猶中風之症,本風火陽邪,而用烏、附也。
故辛熱之藥,只宜施之於肥白多痰之人,用諸藥而不效者。
若夫黑瘦多火之人,不宜用也。
顫振者,非寒禁鼓栗,乃木火上盛,腎陰不充,下虛上實,實為痰火,虛為腎虧,法則清上補下。
螈,縮也。
,伸也。
伸縮不止,手如拽鋸,搐之類也。
筋急而縮為螈,筋弛而緩而為 ,伸縮不已為螈 ,俗謂之搐是也。
汗多不止為虛,無汗能食為實。
謂熱瞀螈,皆屬於火,熱勝風搏,並於經絡,風主動而不寧。
風火相乘,是以瞀螈生焉。
治以祛風滌熱之劑,清其火熱,瞀螈立愈。
若妄加灼,或飲以發表之劑,則死不旋踵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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