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卷十九 針刺類 寶命全形必先治神五虛勿近五實勿遠254】
(《素問‧寶命全形論》)
黃帝問曰︰天覆地載,萬物悉備,莫貴於人,人以天地之氣生,四時之法成。
(天地之間,唯人為貴,乾稱乎父,坤 稱乎母,故以天地之氣生。
春應肝而養生,夏應心而養長,長夏應脾而養化,秋應肺而養收,冬應腎而養藏,故以四時之法成。)
君王眾庶,盡欲全形,(好生惡死,人情同也。)
形之疾病,莫知其情,留淫日深,著於骨髓,心私慮之,余欲針除其疾病,為之奈何?(病在皮毛,淺而未甚,不早治之,則留淫日深,內著骨髓,故可慮也。)
岐伯對曰︰夫鹽之味鹹者,其氣令器津泄;(鹽味鹹,水之化也。
其性浸淫透物,久在器中則津液外泄而器無固者,喻言人之腎氣有損,則二陰不守也。)
弦絕者,其音嘶敗;(凡琴瑟之弦將損絕者,音必嘶敗,喻言人之肺氣有損,則聲音不清也。
嘶音西,破聲曰嘶。)
木敷者,其葉發;(敷,內清也。
發,飄墮也。
木敷於外者,凋殘之兆也。
喻言人之肝脾已損,則色夭肉枯也,按︰太素雲木陳者其葉落,於義尤切。)
病深者,其聲噦。
(噦,呃逆也。
按口問篇曰︰噦出於胃。
又曰︰肺主為噦。
夫胃為五臟之本,肺為主氣之臟,今以上文三証而復加聲噦者,肺虧胃竭,病必危矣。
噦,於決切。)
人有此三者,是謂壞 腑,(腑,猶宮府也。
人之傷殘日久,則形體損敗如此,故謂之壞腑。)
毒藥無治,短針無取,此皆絕皮傷肉,血氣爭黑。
(中腑既壞,則毒藥不能治其內,短針不能取其外,病不可為而強施針藥,徒致絕皮傷肉以敗其形,血氣爭黑以變其色,此皆因循已久,不為早治,故無濟也。
官能篇曰︰上工之取氣,乃救其萌芽;下工守其已成,因敗其形。
正此之謂。)
帝曰︰余念其痛,心為之亂惑,反甚其病,不可更代,百姓聞之,以為殘賊,為之奈何?(針藥罔效,適甚其病,欲施他治,無法可更,故百姓聞之,必反謂殘賊而害之也。)
岐伯曰︰夫人生於地,懸命於天,天地合氣,命之曰人。
(形以地成,故生於地。
命唯天賦,故懸於天。
天,陽也。
地,陰也。
陰精陽氣,合而成人,故人位乎中而為三才之一。)
人能應四時者,天地為之父母。
(人能合於陰陽,調於四時,處天地之和以養生者,天必育之壽之,故為父母。
《四氣調神論》曰︰夫四時陰陽者,萬物之根本也,所以聖人春夏養陽,秋冬養陰,以從其根,故與萬物沉浮於生長之門。
此之謂也。
設有逆天之道,失時之和,以妄為常者,雖以天地為之父母,亦焉得而芘之哉?)知萬物者,謂之天子。
(知周萬物,則能參天地,贊化育,以壽國壽民,是謂天之子也。)
天有陰陽,人有十二節;(天有六陰六陽,人亦有六陰六陽,皆相應也。)
天有寒暑,人有虛實。
(陽進則物盛,陰進則物衰,此天地之虛實也。
陽固則神全,陰強則鬼見,此人之虛實也。)
能經天地陰陽之化者,不失四時;知十二節之理者,聖智不能欺也。
(如上文天地萬物四時十二節寒暑虛實等義,只陰陽二字包羅盡之。
能經天地陰陽之化者,聖智之道無遺蘊矣,又何有能欺之者?)能存八動之變,五勝更立;能達虛實之數者,獨出獨入, 吟至微,秋毫在目。
(存,存於心也。
八動之變,八風之動變也。
五勝更立,五行之衰王也。
獨出獨入,獨得其妙用也。
,開口而欠也。
凡此者,皆天地陰陽之化,知乎此則無所不知,故雖 吟之聲至微,秋毫之形至細,無不在吾目中矣。
此上之對,蓋謂知之真,見之切,則病之淺深,治之可否,發無不中,又何有心之亂惑、百姓以為殘賊之慮哉? 音區。)
帝曰︰人生有形,不離陰陽,天地合氣,別為九野,分為四時,月有小大,日有短長,萬物並至,不可勝量,虛實 吟,敢問其方?(此詳求針治之方也。)
岐伯曰︰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滅,土得水而達,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絕,萬物盡然,不可勝竭。
(天地陰陽之用,五行盡之,萬物雖多,不能外此五者,知五行相製之道,則針法可約而知矣。)
故針有懸布天下者五,黔首共余食,莫知之也。
(懸布天下,言示人之廣也。
五義如下文。
黔首,黎 民也。
共,皆也。
余食,猶食之棄余,皆不相顧也。
黔音鉗。)
一曰治神,(醫必以神,乃見無形,病必以神,血氣乃行,故針以治神為首務。
湯液醪醴論曰︰形弊血盡而功不立者,神不使也。
正此之謂。)
二曰知養身,(不知養身,置針於無用之地,針家不可不知,如終始篇雲新刺勿內,已刺勿醉,已刺勿怒,已刺勿勞,已刺勿飽、已刺勿飢、已刺勿渴之類皆是也。)
三曰知毒藥為真,(治病之道,針藥各有所宜,若真知非藥不可而妄用針者,必反害之。
如邪氣臟腑病形篇曰︰諸小者,陰陽形氣俱不足,勿取以針而調以甘藥也。
根結篇曰︰形氣不足,病氣不足,此陰陽氣俱不足也,不可刺之。
此即病傳論所謂守一勿失萬物畢者之義。)
四曰製砭石小大,(古者以砭石為針,用為外治之法,自黃帝始造九針以代石,故不曰九針而曰砭石。
然製有小大,必隨病所宜,各適其用也。)
五曰知腑臟血氣之診。
(不知腑臟,則陰陽表裡不明,不知血氣,則經絡虛實不辨,皆不足以言針。)
五法俱立,各有所先。
(針治未施,法應預立,五者之用,當知所先。)
今末世之刺也,虛者實之,滿者泄之,此皆眾工所共知也。
(言淺近易知也。)
若夫法天則地,隨應而動,和之者若響,隨 之者若影,道無鬼神,獨來獨往。
(法天則地,超乎凡矣。
隨應而動,通乎變矣。
故能如附應聲,如影隨形,得心應手,取效若神。
所謂神者,神在吾道,無謂鬼神。
既無鬼神,則其來其往,獨惟我耳。)
帝曰︰願聞其道。
岐伯曰︰凡刺之真,必先治神,(此以病者之神為言。
神者,正氣也。
得神者昌,失神者亡,故刺之真要,必先以正氣為主。)
五臟已定,九候已備,後乃存針。
(再定五臟之屬,悉九候之診,得其虛實所在,然後存意於針而用之。)
眾脈不見,眾凶弗聞,外內相得,無以形先,(眾脈眾凶,言其多也,泛求其多,則不得其要。
故見眾脈者不見脈之真,聞眾凶者弗聞凶之本,必因脈以合外,因証以合內,表裡相參,庶乎無失,是外內相得也。
不察其跡而察其所以跡,是無以形先也。
所謂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其義即此。)
可玩往來,乃施於人。
(玩謂精熟,猶玩弄也。
往言既往,來言將來,原始 反終,惟窮理者能之。
必能若是,乃可施治於人。)
人有虛實,五虛勿近,五實勿遠。
(五虛五實,如調經論雲神、氣、血、形、志,各有有餘不足,凡此十者,其氣不等也。
《玉機真藏論》曰︰脈盛,皮熱,腹脹,前後不通,悶瞀,此謂五實;脈細,皮寒,氣少,泄利前後,飲食不入,此謂五虛也。
虛病不利於針,故五虛勿近。
實邪最所當用,故五實勿遠。
蓋針道難補而易瀉耳。)
至其當發,間不容 ,(發,出針也。
,瞬同。
言針發有期,或遲或速,在氣機之頃,不可以瞬息誤也。)
手動若務,針耀而勻,(動,用針也。
務,專其務而心無二也。
耀,精潔也。
勻,舉措從容也。)
靜意視義,觀適之變,(適,至也。
變,虛實之變也。
觀之以靜,察變之道也。)
是謂冥冥,莫知其形,(冥冥,幽隱也。
莫知其形,言血氣之變不形於外,惟明者能察有於無,即所謂觀於冥冥焉。)
見其烏烏,見其稷稷,從見其飛,不知其誰,(此形容 用針之象有如此者。
烏烏,言氣至如烏之集也。
稷稷,言氣盛如稷之繁也。
從見其飛,言氣之或往或來,如鳥之飛也。
然此皆無中之有,莫測其孰為之主,故曰不知其誰。)
伏如橫弩,起如發機。
(血氣未應,針則伏如橫弩,欲其強銳也。
血氣既應,針則退如發機,欲其迅速也。
前第七章帝曰何如而虛何如而實一節,原在此末,今類附於彼,當與此連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