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卷十三 疾病類 陰陽貴賤合病155】
(素問陰陽類論)
孟春始至,黃帝燕坐,臨觀八極,正八風之氣,而問雷公曰︰陰陽之類,經脈之道,五中所主,何臟最貴?
(孟春 始至,立春日也。燕,閑也。
八極,八方遠際也。
正八風,察八方之風候也。
五中,五內也。
何臟最貴,欲見所當重也。)
雷公對曰︰春甲乙青,中主肝,治七十二日,是脈之主時,臣以其臟最貴。
(四時之序,以春為首,五臟之氣,惟肝應之,故公意以肝臟為最貴,蓋指厥陰也。)
帝曰︰卻念上下經,陰陽從容,子所言貴,最其下也。
(上下經,古經也。
陰陽從容,其篇名也。
帝謂念此經義,則貴不在肝,蓋特其最下者耳。)
雷公致齋七日,且復侍坐。
(悟己之非,積誠復請也。)
帝曰︰三陽為經,(經,大經也。
周身之脈,惟足太陽為巨,通巔下背,獨統陽分,故曰經。)
二陽為維,(維,維絡也。
陽明經上布頭面,下循胸腹,獨居三陰之中,維絡於前,故曰維。)
一陽為游部,(少陽在側,前行則會於陽明,後行則會於太陽,出入於二陽之間,故曰游部。
楊上善曰︰三陽,足太陽脈也,從目內 上頭,分為四道下項,並正別脈上下六道以行於背,與身為經。
二陽,足陽明脈也,從鼻而起,下咽分為四道,並正別脈六道,上下行腹,綱維於身。
一陽,足少陽脈也,起目外 絡頭,分為四道,下缺盆,並正別脈六道上下,主經營百節,流氣三部,故曰游部。)
此知五臟終 始。
(有陽則有陰,有表則有裡,睹此三陽之義,則五臟之終始,可類求而知矣。)
三陽為表,(三陽,誤也,當作三陰。
三陰,太陰也。
太陰為諸陰之表,故曰三陰為表。
按陰陽離合論曰︰太陰為開。
痿論曰︰肺主身之皮毛。
師傅篇曰︰肺為之蓋。
脾者主為衛。
是手足三陰,皆可言表也。
據下文所謂三陽三陰者,明列次序,本以釋此,故此節當為三陰無疑。
按︰王氏而下,凡注此者,皆曰︰三陽,太陽也。
二陰,少陰也。
少陰與太陽為表裡,故曰三陽為表,二陰為裡。
其說若是,然六經皆有表裡,何獨言二經之表裡於此耶?蓋未之詳察耳。)
二陰為裡,(二陰,少陰腎也。
腎屬水,其氣沉,其主骨,故二陰為裡。)
一陰至絕作朔晦,卻具合以正其理。
(一陰,厥陰也。
厥者,盡也。
按陰陽系日月篇曰︰戌主右足之厥陰,亥主左足之厥陰,此兩陰交盡,故曰厥陰也。
夫厥陰之氣,應在戌亥,六氣不幾於絕矣;然陰陽消長之道,陰之盡也如月之晦,陽之生也如月之朔,既晦而朔則絕而復生,此所謂一陰至絕作朔晦也。
由是而終始循環,氣數具合,故得以正其造化之理矣。
按六經之分少太者,以微盛言,故謂厥陰為盡陰。
其分一二三者,以六氣之次言耳。
如三陰之序,首厥陰一也,次少陰二也,又次太陰三也。
三陽之序,首少陽,次陽明,又次太陽,是三陽之次也。)
雷公曰︰受業 未能明。
(按上文雷公以肝為最貴,而不知肝屬一陰,為陰之盡,帝謂最其下者以此,故公曰受業未能明也。)
帝曰︰所謂三陽者,太陽為經,(此下詳分六經,並明六脈皆至於太陰也。
太陽為經,即所以釋上文之義。)
三陽脈至手太陰,而弦浮而不沉,決以度,察以心,合之陰陽之論。
(手太陰,肺經也。
本屬三陰之脈,然諸脈皆會於氣口,故特以三陽脈至手太陰為言也。
下彼此。
太陽之脈本洪大以長,今其弦浮不沉,是邪脈也,乃當決其衰王之度,察以吾心,而合之陰陽之論,則善惡可明矣。
所謂二陽者,陽明也,(前所謂二陽者,即陽明也。
陰陽系日月篇曰︰兩陽合明,故曰陽明。
至手太陰,弦而沉急不鼓,炅至以病皆死。
(陽明胃脈本浮大而短,今則弦而沉急,不能振鼓,是木邪侮土,陰氣乘陽也。
若熱至為病者,尤忌此陰脈,犯之為逆,必皆死也。
炅,居永切, 熱也。)
一陽者,少陽也,(即前所謂一陽也。)
至手太陰,上連人迎,弦急懸不絕,此少陽之病也,專陰則死。
(人迎,足陽明脈也,在結喉兩旁,故曰上連人迎。
懸,浮露如懸也。
少陽之脈,其體乍數乍疏,乍短乍長;今則弦急如懸,其至不絕,兼之上乘胃經,此木邪之勝,少陽病也。
然少陽厥陰皆從木化,若陽氣竭絕,則陰邪獨盛,弦搏至極,是曰專陰,專陰者死也。
按︰以上三陽為病皆言弦急者,蓋弦屬於肝,厥陰脈也,陰邪見於陽分,非危則病,故帝特舉為言,正以明肝之不足貴也。)
三陰者,六經之所主也,(三陰,太陰也。
上文雲三陽為表當作三陰者,其義即此。
三陰之臟,脾與肺也,肺主氣,朝會百脈,脾屬土,為萬物之母,故三陰為六經之主。)
交於太陰,伏鼓不浮,上空志心。
(交於太陰,謂三陰脈至氣口也。
肺主輕浮,脾主和緩,其本脈也;今見伏鼓不浮,則陰盛陽衰矣,當病上焦空虛,而脾肺之志以及心神,為陰所傷,皆致不足,故曰上空志心。
按《陰陽應象大論》曰︰肺在志為憂,脾在志為思,心在志為喜。
是皆五臟之志也。)
二陰至肺,其氣歸膀胱,外連脾胃。
(二陰至肺者,言腎脈之至氣口也,《經脈別論》曰二陰搏至,腎沉不浮者是也。
腎脈上行,其直者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出氣口,是二陰至肺也。
腎主水,得肺氣以行降下之令,通調水道,其氣歸膀胱也。
肺在上,腎在下,脾胃居中,主其升降之柄,故曰外連脾胃也。
外者,腎對脾言,即上文三陰為表、二陰為裡之義。)
一陰獨至,經絕氣浮,不鼓鉤而滑。
(一陰獨至,厥陰脈勝也,《經脈別論》曰一陰至,厥陰之治是也。
厥陰本脈,當軟滑弦長,陰中有陽,乃其正也。
若一陰獨至,則經絕於中,氣浮於外,故不能鼓鉤而滑,而但弦無胃,生意竭矣。)
此六脈者,乍陰乍陽,交屬相並,繆通五臟,合於陰陽,(六脈者,乍陰乍陽,皆至於手太陰,是寸口之脈,可以交屬相並,繆通五臟,故能合於陰陽也。)
先至為主,後至為客。
(六脈之交,至有先後,有以陰見陽者,有以陽見陰者。
陽脈先至,陰脈後至,則陽為主而陰為客,陰脈先至,陽脈後至,則陰為主而陽為客,此先至為主,後至為客之謂也。
然至有常變,變有真假。
常陽變陰,常陰變陽,常者主也,變者客也。
變有真假,真變則殆,假變無虞,真者主也,假者客也。
客主之義,有脈體焉,有運氣焉,有久 暫焉,有逆順焉,有主之先而客之後者焉。
診之精妙,無出此矣,非精於此者,不能及也,脈豈易言哉?﹗)雷公曰︰臣 悉盡意受傳經脈,頌得從容之道,以合從容,不知陰陽,不知雌雄。
(頌,誦同。
從容之道可誦,其為古經篇名可知,如《示從容論》之類是也。
以合從容,合其法也。
雌雄,如下文雲二陰為雌,又《順氣一日分為四時篇》曰︰肝為牡臟,脾為牝藏。
皆雌雄之義。)
帝曰︰三陽為父,(此詳明六經之貴賤也。
太陽總領諸經,獨為尊大,故稱呼父。)
二陽為衛,(捍衛諸經陽氣也。)
一陽為紀。
(紀於二陽之間,即《陰陽離合論》少陽為樞之義。)
三陰為母,(太陰滋養諸經,故稱為母。)
二陰為雌,(少陰屬水,水能生物,故曰雌,亦上文二陰為裡之義。)
一陰為獨使。
(使者,交通終始之謂。
陰盡陽生,惟厥陰主之,故為獨使。)
二陽一陰,陽明主病,不勝一陰,脈軟而動,九竅皆沉。
(此下言諸經合病有勝製也。
二陽,土也。
一陰,木也。
陽明厥陰相薄,則肝邪侮胃,故陽明主病,不勝一陰。
脈軟者,胃氣也。
動者,肝氣也。
土受木邪,則軟而兼動也。
九竅之氣,皆陽明所及,陽明病則胃氣不行,故九竅皆為沉滯不通利矣。)
三陽一陰,太陽脈勝,一陰不能止,內亂五臟,外為驚駭。
(三陽一陰,膀胱與肝合病也。
肝木生火,而膀胱以寒水侮之,故太陽脈勝。
一陰肝氣雖強,不能禁止,由是而風寒相挾,內亂五臟,肝氣受傷,故發為驚駭之病。)
二陰二陽,病在肺,少陰脈沉,勝肺傷脾,外傷四肢。
(二陰,手少陰也。
二陽,足陽明也。
少陰為心火之臟,火邪則傷金,故病在肺。
陽明為胃土之腑,土邪必傷水,故足少陰之脈沉。
沉者,氣衰不振之謂。
然胃為脾腑,脾主四肢,火既勝肺,胃復連脾,脾病則四肢亦病矣。)
二陰二陽皆交至,病在腎,罵詈妄行,巔疾為狂。
(二陰之至,邪在腎也。
二陽之至,邪在胃也。
水土之邪交至,則土勝水虧,水虧則陰不勝陽,故病在腎。
土勝則陽明邪實,故罵詈妄行,巔疾為狂。)
二陰一陽,病出於腎,陰氣客游於心脘,下空竅堤閉塞不通,四肢 別離。
(二陰,腎也。
一陽,三焦也。
腎與三焦合病,則相火受水之製,故病出於腎。
腎脈之支者,從肺出絡心,注胸中,故陰氣盛則客游於心脘也。
陰邪自下而上,陽氣不能下行,故下焦空竅若有堤障而閉塞不通。
清陽實四肢,陽虛則四肢 不為用,狀若別離於身者矣。)
一陰一陽代絕,此陰氣至心,上下無常,出入不知,喉咽乾燥,病在土脾。
(一陰,足厥陰肝也。
一陽,足少陽膽也。
代絕者,二臟氣傷,脈來變亂也。
肝膽皆木,本生心火,病以陽衰,則陰氣至心矣。
然木病從風,善行數變,故或上或下,無有常處,或出或入,不知由然。
其為喉咽乾燥者,蓋咽為肝膽之使,又脾脈結於咽 也,故病在土脾。
正以風木之邪,必克土耳。)
二陽三陰至陰皆在,陰不過陽,陽氣不能止陰,陰陽並絕,浮為血瘕,沉為膿 ,陰陽皆壯,下至陰陽。
(二陽,胃也。
三陰,肺也。
至陰,脾也。
皆在,皆病也。
脾胃相為表裡,病則倉廩不化;肺布氣於臟腑,病則治節不行。
故致陰不過陽,則陰自為陰,不過入於陽分也。
陽氣不能止陰,則陽自為陽,不留止於陰分也。
若是者,無復交通,陰陽並絕矣。
故脈浮者病當在外而為血瘕,脈沉者病當在內而為膿 ,正以陰陽表裡不相交通,故脈証之反若此。
至若陰陽皆壯,則亢而為害,或以孤陰,或以孤陽,病之所及,下至陰陽。
蓋男為陽道,女為陰器,隱曲不調,俱成大病也。)
上合昭昭,下合冥冥,診決死生之期,遂至歲首。
(昭昭可見,冥冥可測,有陰陽之道在也。
故欲決死生之期者,必當求至歲首。
如甲巳之年,丙寅作首,則二月丁卯,三月戊辰;子午之年,君火司天,則初氣太陽,二氣厥陰之類。
以次求之,則五行衰王,可得其逆順之期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