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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經 卷十二 論治類 五過四德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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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31 20:58:3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類經 卷十二 論治類 五過四德146

 

 

(素問疏五過論 全)

 

黃帝曰︰嗚呼遠哉﹗閔閔乎若視深淵,若迎浮雲,視深淵尚可測,迎浮雲莫知其際。

 

(閔閔,玄遠無窮之謂。

 

深淵有底,故可測。

 

浮雲無定,故莫知其際。

 

六微旨大論亦有此數句,蓋此言醫道,彼言天道也。

 

見運氣類六。)

 

聖人之術,為萬民式,論裁志意,必有法則,循經守數,按循醫事,為萬民副,故事有五過四德,汝知之乎?(裁,度也。

 

循經之循,因也。

 

按循之循,察也。

 

副,助也。

 

醫辨賢愚,愚者誤多,故有五過。

 

賢者道全,故有四德。

 

王氏曰︰德者,道之用,生之本,故不可不敬慎也。)

 

雷公避席再拜曰︰臣年幼小,蒙愚以惑,不聞五過與四德,比類形名,虛引其經,心無所對。

 

(比類形名,公自言雖能比類形証名目,然亦皆虛引經義,而心則未明其深遠,故無以對也。)

 

帝曰︰凡未診病者,必問 嘗貴後賤,雖不中邪,病從內生,名曰脫營。

 

(嘗貴後賤者,其心屈辱,神氣不伸,雖不中邪而病生於內。

 

營者,陰氣也。

 

營行脈中,心之所主,心志不舒則血無以生,脈日以竭,故為脫營。

 

中,去聲。)

 

嘗富後貧,名曰失精,五氣留連,病有所並。

 

(嘗富後貧者,憂煎日切,奉養日廉,故其五臟之精,日加消敗,是為失精。

 

精失則氣衰,氣衰則不運,故為留聚 而病有所並矣。)

 

醫工診之,不在臟腑,不變軀形,診之而疑,不知病名。

 

(如前二病者,求之內証則臟腑無可憑,求之外証則形軀無所據,診者不明其故,則未有不疑而莫識其為何病也。)

 

身體日減,氣虛無精,(其病漸深,則體為瘦減;其氣日虛,則精無以生。

 

陰陽應象大論曰,氣歸精,精食氣故也。)

 

病深無氣,洒洒然時驚。

 

(及其病深,則真氣消索,故曰無氣。

 

無氣則陽虛,故洒然畏寒也。

 

陽虛則神不足,故心怯而驚也。

 

病深者,以其外耗於衛,內奪於榮。

 

(精氣俱損,則表裡俱困,故外耗於衛,內奪於榮,此其所以為深也。)

 

良工所失,不知病情,此亦治之一過也。

 

(雖曰良工,而不能察此,則不得其情,焉知其本,此過誤之一也。)

 

凡欲診病者,必問飲食居處,(飲食有膏粱藜藿之殊,居處有寒溫燥濕之異,因常知變,必詳問而察之。)

 

暴樂暴苦,始樂後苦,皆傷精氣,精氣竭絕,形體毀沮。

 

(樂則喜,喜則氣緩,苦則悲,悲則氣消,故苦樂失常皆傷精氣,甚至竭絕,則形體毀沮。

 

沮,壞也。

 

樂音洛。

 

沮,將魚切。)

 

暴怒傷陰,暴喜傷陽,(怒傷肝,肝藏血,故傷陰。

 

喜傷心,心藏神,故傷陽。)

 

厥氣上行,滿脈去形。

 

(厥氣,逆氣也。

 

凡喜怒過度而傷其精氣者,皆能令人氣厥逆而上行。

 

氣逆於脈,故滿 脈。

 

精脫於中,故去形。

 

陰陽應象大論有此四句,見陰陽類一。)

 

愚醫治之,不知補瀉,不知病情,精華日脫,邪氣乃並,此治之二過也。

 

(不明虛實,故不知補瀉。

 

不察所因,故不知病情。

 

以致陰陽敗竭,故精華日脫。

 

陽脫者邪並於陰,陰脫者邪並於陽,故曰邪氣乃並。

 

此愚醫之所誤,過之二也。)

 

善為脈者,必以比類奇恆,從容知之,為工而不知道,此診之不足貴,此治之三過也。

 

(比類,比別例類也。

 

奇恆,異常也。

 

從容,古經篇名,蓋法在安詳靜察也。

 

凡善診者,必比類相求,故能因陰察陽,因表察裡,因正察邪,因此察彼,是以奇恆異常之脈証,皆自從容之法而知之矣。

 

易曰︰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

 

其即比類之謂歟。

 

工不知此,何診之有,此過誤之三也。

 

又示從容論曰︰脾虛浮似肺,腎小浮似脾,肝急沉散似腎,此皆工之所時亂也,然從容得之。

 

詳疾病類九。)

 

診有三常,必問貴賤,封君敗傷,及欲侯王。

 

(三常,即常貴賤,常貧富,常苦樂之義。

 

封君敗傷者,追悔已往。

 

及 欲侯王者,妄想將來。

 

皆致病之因。)

 

故貴脫勢,雖不中邪,精神內傷,身必敗亡。

 

(抑鬱不伸,故精神內傷。

 

迷而不達,不亡不已也。)

 

始富後貧,雖不傷邪,皮焦筋屈,痿 為攣。

 

(憂愁思慮,則心肺俱傷,氣血俱損,故為是病。

 

音璧,足不能行也。)

 

醫不能嚴,不能動神,外為柔弱,亂至失常,病不能移,則醫事不行,此治之四過也。

 

(戒不嚴,則無以禁其欲。

 

言不切,則無以動其神。

 

又其詞色外為柔弱,而委隨從順,任其好惡,則未有不亂而至失其常者。

 

如是則病不能移,其於醫也何有?此過誤之四也。)

 

凡診者,必知終始,有知余緒,切脈問名,當合男女。

 

(必知終始,謂原其始,要其終也。

 

有知余緒,謂察其本,知其末也。

 

切其脈必問其名,欲得其素履之詳也。

 

男女有陰陽之殊,脈色有逆順之別,故必辨男女而察其所合也。)

 

離絕菀 結,憂恐喜怒,五臟空虛,血氣離守,工不能知,何術之語。

 

(離者失其親愛,絕者斷其所懷,菀謂思慮抑鬱,結謂深情 難解,憂則氣沉,恐則氣怯,喜則氣緩,恚則氣逆,凡此皆傷其內,故令五臟空虛,血氣離守。

 

醫不知此,何術之有。

 

菀,鬱同。)

 

嘗富大傷,斬筋絕脈,身體復行,令澤不息。

 

(大傷,謂甚勞甚苦也。

 

故其筋如斬,脈如絕,以耗傷之過也。

 

雖身體猶能復舊而行,然令澤不息矣。

 

澤,精液也。

 

息,生長也。)

 

故傷敗結,留薄歸陽,膿積寒炅。

 

(故,舊也。

 

言舊之所傷,有所敗結,血氣留薄不散,則鬱而成熱,歸於陽分,故膿血蓄積,令人寒炅交作也。

 

炅,居永切,熱也。)

 

粗工治之,亟刺陰陽,身體解散,四肢轉筋,死日有期。

 

(粗工不知寒熱為膿積所生,膿積以勞傷所致,乃治以常法,急刺陰陽,奪而又奪,以致血氣復傷,故身體解散,四肢轉筋,則死日有期,謂非粗工之誤之者耶?﹗亟音棘。)

 

醫不能明,不問所發,唯言死日,亦為粗工,此治之五過也。

 

(但知死日,而不知致死者,由於施治之不當,此過誤之五也。)

 

凡此五者,皆受術不通,人事不明也。

 

(不通者,不通於理也。

 

物理不通,焉知人事。

 

以上五條,所不可不知也。)

 

故曰聖人之治病也,必知天地陰陽,四時經紀;(陰陽氣候之變,人身應之,以為消長,此天道之不可不知也。)

 

五臟六腑,雌雄表裡,刺灸砭石、毒藥所主;(臟腑有雌雄,經絡有表裡,刺灸石藥各有所宜,此臟象之不可不知也。)

 

從容人事,以明經道,貴賤貧富,各異品理,問年少長,勇怯之理;(經道,常道也。

 

不從容於人事,則不知常道,不能知常,焉能知變?人事有不齊,品類有同異,知之則隨方就圓,因變而施,此人事之不可不知也。)

 

審於部分,知病本始,八正九候,診必副矣。

 

(八正,八節之正氣也。

 

副,稱也。

 

能察形色於分部,則病之本始可知;能察邪正於九侯,則脈之順逆可據,明斯二者,診必稱矣。

 

此色脈之不可不知也。

 

按︰本篇詳言五過,未明四德,而此四節一言天道,一言臟象,一言人事,一言脈色,即四德也。

 

明此四者,醫道全矣,誠缺一不可也。)

 

治病之道,氣內為寶,循求其理,求之不得,過在表裡。

 

(氣內者,氣之在內者也,即元氣也。

 

凡治病者,當先求元氣之強弱,元氣既明,大意見矣。

 

求元氣之病而無所得,然後察其過之在表在裡以治之,斯無誤也。

 

此下五節,亦皆四德內事。

 

愚按︰氣有外氣,天地之六氣也。

 

有內氣,人身之元氣也。

 

氣失其和則為邪氣,氣得其和則為正氣,亦曰真氣。

 

但真氣所在,其義有三,曰上中下也。

 

上者所受於天,以通呼吸者也;中者生於水穀,以養榮衛者也;下者氣化於精,藏於命門,以為三焦之根本者也。

 

故上有氣海,曰膻中也,其治在肺;中有水穀氣血之海,曰中氣也,其治在脾胃;下有氣海,曰丹田也,其治在腎。

 

人之所賴,惟此氣耳,氣聚則生,氣散則死,故帝曰氣內為寶,此誠最重之辭,醫家最切之旨也。

 

即如本篇始末所言,及終始等篇,皆以精氣重虛為念,先聖惜人元氣至意,於此可見。

 

奈何今之醫家,但知見病治病,初不識人根本。

 

凡天下之理,亦焉 有根本受傷而能無敗者,伐絕生機,其誰之咎?所以余之治人,既察其邪,必觀其正,因而百不失一,存活無算。

 

故於諸章之注,亦必以元氣為首務,實本諸此篇,非億見也。

 

凡心存仁愛者,其毋忽於是焉。

 

又真氣義,見疾病類四。)

 

守數據治,無失俞理,能行此術,終身不殆。

 

(此承上文而言表裡陰陽,經絡臟腑,皆有其數,不可失也。

 

俞理,周身俞穴之理也。

 

殆,危也。)

 

不知俞理,五臟菀熱,癰發六腑。

 

(菀,積也。

 

不知俞穴之理,妄施刺灸,則五臟菀積,其熱癰乃發於六腑矣。

 

是亦上文故傷敗結、留薄歸陽之義。)

 

診病不審,是為失常,謹守此治,與經相明。

 

(若不詳加審察,必失經常中正之道,故欲謹守治法者,在求經旨以相明也。

 

經,即下文上經下經之謂。)

 

上經下經,揆度陰陽,奇恆五中,決以明堂,審於終始,可以橫行。

 

(上經下經,古經名也。

 

病能論曰︰上經者,言氣之通天。

 

下經者,言病之變化也。

 

揆度,切度之也。

 

奇恆,言奇病也。

 

五中,五內也。

 

明堂,面鼻部位也。

 

終始,靈樞篇名也。

 

凡診病者,能明上經下經之理以揆度陰陽,能察奇恆五中之色而決於明堂,能審脈候針刺之法於終始等篇之義;夫如是則心通一貫,應用不窮,目牛無全,萬舉萬當,斯則高明無敵於天下,故可橫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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