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技術究竟是人類的福音還是惡夢?】
自克隆羊多利誕生以來,真可謂『克隆』風暴席卷全球,好像『克隆人』馬上就要誕生,會人為制造出大量長相和性格一模一樣的人,從而威脅到人類社會的安全。
許多國家政府聲明,甚至議會立法禁止『克隆』人。
許多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的稿子中常常有意將『克隆』寫(或說)成『復制』的代名詞,這就更增加了『克隆』人的可怖性。
加上前些年有關復制出戰犯希特勒的科幻小說的烘托,更增加了其可怖性。
最近有關某國一邪教組織的一實驗室將於明年誕生出第一個『克隆人』的報導,進一步引起了世界的騷動。
但這實際上是一種誤解,對『克隆』的內涵缺乏科學的了解。
『克隆』絕不等於『復制』。
平常我們所說的復制是指照原物的形狀大小制作出一件或數件物品,如文物的復制品,文件的復制品等。而克隆卻不是如此。
克隆是英文字『Clone』的音譯。根據韋氏大字典的解釋,作名詞用時是『由一個個體經無性繁殖所產生後代的總稱(aggregate),可以自然產生(如一個原生動物重復分裂的產物),也可以用其它方式產生(如植物中的嫁接和扦插)』。
當作動詞用時則是『無性生殖』,應當指出,在植物學上應當是指營養繁殖。
現在所用『克隆』的概念,是指由植物或動物身體(營養體)上的一部分(可小至一個細胞)在自然條件下或人工條件下發育成一個新的完整個體。
在植物中,長期以來在農林業中所用的扦插、嫁接等技術就是克隆,自1958年斯棣沃(F.C.Stew?ard)用胡蘿卜根韌皮部細胞培養成完整植株時起,在植物上的克隆問題就基本解決了。
只不過當時並沒有將『clone』音譯為『克隆』,而是意譯為『無性系』,但是隨著英文字『clone』內涵的發展,特別是當20世紀70年代
初發展出『基因克隆』或『分子克隆』技術以來,再用『無性系』來翻譯『clone』這個字已無法正確表達它的含意。
又由於在中文中『克隆』兩個中文字組合沒有確切含意,所以80年代有人將『clone』音譯為『克隆』後,很快被生物學界接受,並被廣泛應用。
由此可見,『克隆』和『復制』的內涵是有很大不同的,既不像復制文物那樣用相同或相似的原材料照原物的形態、大小制作出與原物一模一樣的物體,也不像復制文件和文章那樣用與原件一樣大小和質地的紙復印。
『克隆』是取生物體上的一個細胞或一塊組織或一個器官在人工培養條件下發育成一個新的完整的生物體。
兩者的最大不同就在於『復制』只是用一種技術制作出與原物體相同或相近的物體。
而『克隆』則是首先將原生物體一分為二或一分為數個,然後使每一個或其中一個或幾個發育為完整的生物體。
由一個細胞或一塊組織發育為一個生物體的過程是由細胞內存在的基因編制成的一個總程序控制的。
這一總程序又由控制發育成各種器官的分程序組成(有多少種器官就有多少種分程序)。
每一分程序又由控制組成這一器官的各種細胞分化的子程序組成。
每一種具有特定結構和功能的細胞都由特定的基因群編制的子程序控制,有多少種細胞就有多少種子程序。
就一個具體細胞來說,雖然它具有該生物體全部的基因,但所能表達的卻只有編碼某一特定子程序的基因群。
也就是說它發育成了頭發細胞,就不可能再發育成肝細胞或其它細胞。
任何一個生物體都是由一個受精卵細胞發育來的,但它分裂產生的子細胞中卻有的發育為腦細胞,有的發育為肝細胞,有的發育為指甲細胞等數百種結構和功能不同的細胞。
就是同一種細胞,其形態結構也有著千變萬化,世界上不可能存在形態結構完全相同的兩個細胞。
具有完全相同基因的兩個細胞在分別發育為兩個獨立的個體時,由於所處內外環境的不同,發育成的兩個個體間也會有或多或少的變化。
可證明這一現象的最好證明莫過於由同一受精卵裂生而發育成的孿生兄弟或姐妹。
由於是由同一個受精卵分裂成兩個後發育而成,它們所攜帶的遺傳信息(基因)是完全相同的,出生後其父母給予他們的環境和物質條件也往往是相同的,但他們的家庭成員都能區分開誰是老大,誰是老二,也就是說他們在長相(即外部形態)上是有差別的。
他們在性格上的差異更是人所共知的事實,這是他們在家庭中位置的不同造成的,一個處於哥哥(或姐姐)的位置,另一個則處於弟弟(或妹妹)的位置。
更何況現在在動物方面的克隆還作不到將任意一個體細胞培養成獨立的個體,還離不開卵細胞質,即將一體細胞的細胞核取代卵細胞的細胞核。
現代生物學告訴我們,生物的遺傳信息(基因)並不都在細胞核中,細胞質中也含有基因,特別是細胞質中重要的細胞器,線粒體和質體都具有自己的基因,而且它們也參與了許多性狀形成的控制,如農業上三系育種中許多不育系的雄性不育就是受細胞質基因控制的。
因此即使克隆出的新個體都在相同的條件下生長發育(實際上是不可能有與提供核的母體發育時完全相同的條件),也不可能發育出與母體完全相同的個體。
這一點在植物克隆中早就得到了證明。
更何況在人工培養條件下,除了在不同環境條件下會引起基因表達不同而形成不同的外形外,還有可能發生基因突變,因此不可能通過克隆產生與母體外形完全相同的個體。
至於人的性格和智力的發展還要受到社會環境的影響,就更不可能與母體完全相同。
克隆技術所依賴的理論基礎就是哈布蘭德1902年提出的細胞潛在全能性學說。
根據近一百年來的研究,此學說的內涵就是任何一處於細胞分化臨界期之前的細胞,只要處於合適條件下,既可以發育為完整的生物體,也可發育為任何組織、器官,也可分化為任何成熟細胞。
這在植物上早就得到了證明。如可以用單細胞培養成完整植物體,也可以使單細胞分化為組成木材的管狀分子,也可以分化成花、果或葉子。
這裡還應指出,用一體細胞進行克隆時,這個細胞必須在一定外界條件的刺激下發生脫分化,要發育成完整個體,必須脫分化成與受精卵細胞分化程度相似的細胞。
因此從體細胞克隆出的新個體明顯是下一代,不可能是此體細胞提供者的兄弟或姐妹。
從現在有關動物和人乾細胞(與植物中最容易人工培養的分生組織細胞相似)的研究來看,我想在動物和人中,總有一天可以使克隆技術離開卵細胞質(這一天也許不會太遠了),可以人工克隆出所需要的器官和組織。
這像任何科學技術的發展一樣,既可以造福於人類,也可以危害人類。
我們可以發展其有利於人類的一面,盡量限制其危害人類的一面。
對原子能的研究不就是這樣嗎?
現在並沒有因為原子彈可大量殺傷人類而禁止研究原子能,為什麼卻偏偏要禁止克隆人呢!
綜上所述,克隆人並不會像媒體上說得那麼恐怖。
但也並不是說就沒有問題了。
如果用得過多過濫,也會對人類本身產生很大的危害,首先是人類的基因多樣性將受到威脅,更會有不少倫理問題需要解決
但只要科學合理地研究利用,就會造福於人類,如減少或消滅遺傳病,克隆器官用於器官移植以治療某些疾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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