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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醫統大全 鬱証門 治法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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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5 21:17:3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古今醫統大全 鬱証門 治法1118

 

 

帝曰︰鬱之甚者,治之奈何?

 

岐伯曰︰然調其氣,過者折之,以其畏也,所謂瀉之。

 

(滑氏云︰調氣過折以其畏,此治鬱之法也。

 

謂欲調其氣,當即其過者而折之以其所畏。

 

蓋以鬱之為鬱也,或內或外,或在氣或在血,必各有因。

 

治之之法,或汗或下,或吐或利,各當求其所因而折之。

 

夫如是,鬱豈有不畏乎?故下總之曰︰所謂瀉之之義可見矣。

 

不必執以達之為吐,發之為汗雲也。

 

王安道曰︰如水鬱折之,折者,製御也,伐而銼之也,漸殺其盛也。

 

如腫脹之病,水氣淫溢而滲道以塞。

 

夫水之所不能勝者土也。

 

今胃氣衰弱,不能製之,故反受其侮。

 

治當實其脾土,資其運化,俾可以製水而不敢犯,則滲道達而後愈。

 

或病勢既旺,非上法所能遽製,則用瀉水之劑伐而銼之。

 

或去菀陳,開鬼門,潔淨府,三治備舉迭用,以漸平之。

 

王氏所謂抑之,製其沖逆,正欲折銼其泛溢之勢也。

 

夫實土者,守也,泄水者,攻也,兼三治者廣略而決勝也。

 

守也,攻也,廣略也,雖俱為治水之法,然不審病之虛實久近淺深,雜焉而妄施,其不傾踣者鮮矣。

 

夫五鬱之病,故有法以治之,然邪氣久客,正氣必損。

 

今邪氣雖去,正氣豈能遽乎哉?苟不平調正氣,使各安其位,復其常於治鬱之餘,則猶未足以盡治法之妙,故又曰︰然調其氣。

 

苟調之,而其氣猶未服而或過,則當益其所不勝以製之,如木過者,當益金,金能製木,則木斯服矣。

 

所不勝者,所畏者也。

 

故曰︰過者折之以其畏也。

 

夫製物者,物之所欲也;製於物者,物之所不欲也。

 

順其欲則喜,逆其欲則惡。

 

今逆之以所惡,故曰所謂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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