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472|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古今醫統大全 經穴發明 取穴尺寸圖說343】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8-22 20:15:5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古今醫統大全 經穴發明 取穴尺寸圖說343

 

 

取穴尺寸圖說

 

人身經脈十四,絡脈十五,原穴十二,誠為一身樞要。

 

綱維之大,不可以不熟會於胸中。

 

至於取法,如《標幽賦》云︰取五穴用一穴而必端,取三經用一經而可正。

 

今世之醫惟取中指中節,謂之同身寸,凡取諸穴悉依之,其亦未之思耳。

 

殊不知同身之義,隨身之大小肥瘦長短,隨處分折而取之,則自無此長彼短之弊,而庶幾乎同身之義有準矣。

 

若以中指為法,如瘦人指長而身小,則背腹之橫寸豈不太闊耶;如肥人指短而身大,則背腹之橫寸豈不太狹耶。

 

古人所以特謂同身寸法者,蓋必同其身體,隨在而分析之,固無肥瘦長短之差訛也。

 

如頭部則以前眉中直上至後大杼骨共折一尺八寸,眼內 角至外 角為一寸,頭部直橫寸法悉依此準。

 

如背部自大椎下至尾 共折三尺,橫寸第二行連脊分開各二寸,第三行連脊分開各三寸半,背部直橫寸法悉依此準。

 

如腹部天突至膻中折六寸,歧骨至臍折八寸,臍下至毛際折五寸,兩乳對折八寸,腹部直橫寸法悉依此準。

 

如四肢尺寸,手肘內曲澤穴至經渠為一尺,足膝至踝尖為一尺六寸,踝尖至地為三寸,亦不獨以中指為法也。

 

何後世不論背腹,概以中指謂之同身,簡面是行簡,訛而愈訛。

 

愚故悉圖背腹,總較尺寸,以備考取之便。

 

倘考有未盡、法有未周,惟同志者訂之,庶斯集之無遺憾也。

 

仰人尺寸之圖

 

仰人尺寸之圖 PS127a56.bmp (缺)

 

伏人尺寸之圖

 

伏人尺寸之圖 PS127a57.bmp (缺)

 

背穴圖

 

背穴圖 PS127a58.bmp (缺)

 

腹穴圖

 

腹穴圖 PS127a59.bmp (缺)

 

評分

參與人數 1龍幣 +10 學習 +10 收起 理由
文昌 感謝發帖!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5-1-4 06:24 , Processed in 0.125001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