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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宗金鑑 刪補名醫方論 卷六 葛根湯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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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1 09:54:3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醫宗金鑑 刪補名醫方論 卷六 葛根湯 05

 

 

治太陽、陽明兩經合病,頭項強痛,背亦牽強,脈浮無汗惡風者,及表不解,下痢而嘔者,並宜服此發汗。

 

葛根 四兩 麻黃 去節,三兩 桂枝 二兩 芍藥 二兩 甘草 炙,二兩 生薑 切,二兩 大棗 擘,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葛根,減二升,去沫,納諸藥,煮取三升,溫服一升。

 

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

 

餘如桂枝法將息及禁忌。

 

〔註〕:

 

是方也,即桂枝湯加麻黃、葛根。

 

麻黃佐桂枝發太陽營衛之汗。

 

葛根君桂枝解陽明肌表之邪。

 

不曰桂枝湯加麻黃、葛根,而以葛根命名者,其意重在陽明,以嘔利屬陽明多也。

 

二陽表急,非溫服覆而取汗,其表未易解也。

 

或嘔或痢,裡已失和,雖啜粥而胃亦不能輸精於皮毛,故不須啜粥也。

 

柯琴曰:此證身不疼、腰不疼、骨節不疼、不惡寒,是骨不受寒矣。

 

頭項強痛,下連於背,牽動不寧,是筋傷於風矣。

 

不喘不煩躁,不乾嘔,是裡不病,無汗惡風,病只在表。

 

若表病而兼下利,則是表實裡虛矣。

 

比麻黃、青龍二證較輕,然項強連背拘強,更甚於項強無汗,不失為表。

 

但脈浮不緊,故不從乎麻黃,而於桂枝方加麻黃倍葛根以去實,小變麻桂之法也。

 

蓋葛根為陽明主藥,凡太陽有陽明者,則佐入太陽藥中;凡少陽有陽明者,則佐入少陽藥中,無不可也。

 

李杲定為陽明經藥。

 

張潔古云:未入陽明者,不可便服。

 

豈二人未讀仲景書乎?要知葛根、桂枝,俱是解肌和裡之藥,故有汗、無汗、下利、不下利,俱可用。

 

與麻黃之專於發表者不同也。

 

金匱治太陽病無汗,小便反少,氣上衝胸,口噤不得語,欲作剛痙。

 

〔集註〕:

 

喻昌曰:傷寒項背几几,無汗惡風者,用葛根湯。

 

此證亦用之者,以其邪在太陽,陽明兩經之界。

 

兩經之熱併於胸中,必傷肺金清肅之氣,故水道不行,小便少,津液不布而無汗。

 

陽明之筋內結胃口,外行胸中,過入迎環口,熱併陽明,斯筋脈牽引,口噤不得語。

 

然剛痙無汗,必從汗解,況濕邪內鬱,必以汗出如故而止。

 

故用此湯合解兩經之濕熱,與風寒之表,法無害其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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