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大氣下陷方 升陷湯】
按︰
產後雖有實熱,若非寒溫外感之熱,忌用知母,而不忌用玄參,以玄參原為治產乳之藥,《神農本草經》有明文也。
此証雖得之產後,時已逾月,故敢放膽重用知母。
或問︰緊為受寒之脈,故傷寒麻黃湯証,其脈必緊。
此証既為熱藥所傷,何以其右脈沉緊?答曰︰脈沉緊者,其脈沉而有力也。
夫有力當作洪象,此証因大氣下陷,雖內有實熱,不能鼓脈作起伏之勢,故不為洪而為緊,且為沉緊也。
其獨見於右部者,以所服乾薑之熱,胃先受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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