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強人當小三】
婚姻是契約,人們若結婚自然要遵守其權利義務,否則就不必結婚,偏有不少人搞外遇,至於介入者都以「愛情」大帽子掩飾真正的動機。
她老公是知名聲樂家的兒子,是個有才氣卻無名的攝影師,不料竟攀上台灣第一女強人。
胼手胝足又如何
我看她貌不過中人之姿,怎是女強人對手。
我勸她:「妳可走大運了,妳先生外遇的對象若是一般女人,妳就倒大楣了,如今她的外遇既是台灣第一女強人,何不獅子大開口,開個價碼把丈夫轉讓給她,什麼都是假的,只有鈔票是真的,妳丈夫不就看中對方財大氣粗嗎?
這種丈夫何足惜?
我的前夫若有本事攀上家大業大的女人,我高興還來不及呢?
只可惜他找了一個小戶人家。」
她抱怨:「婚姻不是買賣,妳怎麼可以這麼說,離婚小孩可憐,何況我們胼手胝足建立起的家……」
我嘆氣道:「問題是他嫌貧愛富,別人見女強人賞識他,認為他一定有料,會紛紛搶購他的作品,他不是一下子就紅了嗎?妳能讓他在藝壇上大放異彩嗎?」
她搖搖頭,我再次強調要她拿錢走人,她聽不進我的話。
不久,她丈夫果真跟女強人結婚,形勢比人強。
又過幾年,她前夫被女強人甩了。
又過幾年,我看到她前夫攝影展的文宣,始終沒成氣候。
我碰過不少女人,丈夫的外遇是女強人,我勸她們把負心丈夫賣個好價錢,她們卻認為既是女強人看中的,丈夫就更有價值了,怎能相讓,最後人財兩失,何苦呢?
她們有所不知的是女強人大魚大肉吃多了,也會光顧一下路邊攤,但不代表路邊攤會升格成了五星級的大餐廳呀!
施寄青《紅男綠女》
引用:http://tw.myblog.yahoo.com/jw!1uH4_mGeGVpB8tysx6HLbQ--/article?mid=18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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