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內容涉毀謗 印法庭令移除】
中央社╱中央社 2011-12-24 20:19
(中央社記者何宏儒新德里24日專電)印度德里1個法庭命令包括臉書、谷歌、雅虎等網路業者,明年2月6日前須提交報告,作證它們已移除所屬網站上的所有毀謗性內容,否則將面臨蔑視法庭罪的起訴。
因不滿傷害宗教情感的影像被po上網,卡西米(Mufti Aijaz Arshad Qasmi)遞狀訴請禁止,「印亞新聞社」(Indo-Asian News Service,IANS)今天引述法庭命令的內容報導,行政民事法官庫瑪(Mukesh Kumar)今天裁准。
包括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搜尋引擎「谷歌」(Google)、「雅虎」(Yahoo)等所有網路業者,明年2月6日前須提交報告,作證已移除所屬網站上的所有毀謗性內容,否則將面臨蔑視法庭罪的起訴。
德里另1個法庭的法官庫馬(Sudesh Kumar)昨天也對包括臉書、谷歌、雅虎,以及影音網站「YouTube」等21家網路業者發出傳票。
這些業者據報提供平台讓人發表猥褻及毀謗性內容。
庫馬檢視的檢舉內容包括針對印度教不同神祇、伊斯蘭先知穆罕莫德及耶穌基督的猥褻照片及毀謗內容。
他同時指示中央政府針對網路上的相關內容立即採取適當行動,並在明年1月13日之前,對法庭提交相關報告。1001224。
引用:http://n.yam.com/cna/international/201112/2011122425489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