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門法律 卷五 關格門 關格論450】
(論二首 律四條) 關格論
喻昌曰:關格之證,自《靈》、《素》以及《難經》,仲景脈法,皆深言之,然無其方也。
後世以無成方依傍,其中玄言奧義,總不參研,空存其名久矣。
間有以無師之智,臨證處方,傳之於書。
眼中金屑,不適於用,可奈之何!謹以《尚論》之懷,暢言其理。
《素問》謂人迎一盛,病在少陽;二盛病在太陽;三盛病在陽明;四盛以上為格陽。
寸口一盛,病在厥陰;二盛病在少陰;三盛病在太陰;四盛以上為關陰。
人迎與寸口,俱盛四倍以上為關格。
關格之脈,羸不能極於天地之精氣,則死矣。
此以三陽之府,三陰之藏,分診於結喉兩旁人迎之位,兩手寸口大淵之位。
蓋隨人迎寸口經脈之行度,而施其刺法也。
《靈樞》言刺之從所分,人迎之盛瀉其陽,補其所合之陰,二瀉一補;從所分寸口之盛瀉其陰,補其所合之陽,二瀉一補,皆以上氣和乃止。
而於用藥,則從兩手寸關尺三部之脈,辨其臟腑之陰陽。
故《靈樞》復言邪在府,則陽脈不和;陽脈不和,則氣留之;氣留之則陽氣盛矣。
陽氣太盛,則陰脈不和;陰脈不和,則血留之;血留之則陰氣盛矣。
陰氣太盛,則陽氣不能榮也,故曰關。
陽氣太盛,則陰氣不能榮也,故曰格。
陰陽俱盛,不能相榮矣,故曰關格。
關格者,不能盡期而死也。
此則用藥之權衡,隨其脈之尺陰寸陽,偏盛俱盛而定治耳。
越人宗之,發為陰乘陽乘之脈,因推其乘之之極,上魚為溢,入尺為復,形容陰陽偏而不返之象,精矣。
至仲景復開三大法門,謂寸口脈浮而大,浮為虛,大為實,在尺為關,在寸為格,關則不得小便,格則吐逆。
從兩手寸口,關陰格陽過盛中,察其或浮或大,定其陽虛陽實,陰虛陰實,以施治療。
蓋於《靈樞》陽太盛則陰不能榮,陰太盛則陽不能榮,以及越人陰乘陽乘之法,加以浮大之辨,而虛實始得燎然。
不爾,關則定為陰實,格則定為陽實矣,抑何從得其微細耶?此一法也。
謂心脈洪大而長,是心之本脈也,上微頭小者,則汗出;下微本大者,則關格不通,不得尿;頭無汗者可治,有汗者死。
此則深明關格之源,由於五志厥陽之火,遏鬱於心胞之內,其心脈上微見頭小,亦陽虛之驗,下微見本大,亦陽實之驗。
頭無汗者可治,有汗則心之液外亡,自焚而死矣。
在二陽之病發心脾,且不得隱曲,男子少精,女子不月,傳為風消,索澤而不治。
況關格之病,精氣竭絕,形體毀沮,離絕菀結,憂愁恐怒,五臟空虛,氣血離守,厥陽之火獨行,上合心神,同處於方寸之內。
存亡之機,間不容發,可不一辨察之乎?此二法也。
謂趺陽脈伏而澀,伏則吐嘔,水穀不化,澀則食不得入,名曰關格。
診趺陽足脈,或伏或澀,辨胃氣所存幾何,伏則水穀入而不化,胃氣之所存可知矣;澀則並其食亦不得入,胃氣之所存更可知矣。
榮衛之行遲,水穀之入少,中樞不運,下關上格,豈待言哉?此三法也。
仲景金針暗度,有此三法,大概在顧慮其虛矣。
因是上下古今,搜采群言,而諸大老名賢,無一論及此證者。
惟云岐子述其陰陽反背之狀,傳其所試九方,譬如航海萬裡,得一聲氣相通之侶,欣慰無似,遑計其短乎?然不欲後人相安其說,又不忍緘口無言也。
其謂陰陽易位,病名關格。
胸膈上陽氣常在,則熱為主病;身半已下陰氣常在,則寒為主病。
胸中有寒,以熱藥治之;丹田有熱,以寒藥治之。
若胸中寒熱兼有,以主客之法治之,治主當緩,治客當急。
此從傷寒論胸中有寒,丹田有熱立說,實非關格本證。
所引《內經》運氣治主客之法,亦屬無據。
至於《靈》、《素》、《難經》、 《金匱》之文,絕不體會,所定諸方,渾入後人惡劣窠臼,觀之殊不慊耳。
方中小疵,雜用二陳、五苓、枳殼、濃朴、檳榔、木香是也。
方中大疵,雜用片腦、麝香、附子、皂角、牽牛、大黃、朴硝是也。
夫陰陽不交,各造其偏,而謂陰反在上,陽反在下可乎?九死一生之證,而以霸術劫奪其陰陽可乎?仲景之以趺陽為診者,正欲人調其榮衛,不偏陰偏陽,一味沖和無忤,聽胃氣之自為敷布,由一九而二八三七四六,乃始得協於平也。
豈一蹴所能幾耶?故不問其關於何而開,格於何而通,一惟求之於中,握樞而運,以漸透於上下,俟其趺陽脈不伏不澀,榮氣前通,乃加意於榮;衛氣前通,乃加意於衛;因其勢而利導之,庶不與藥 格耳。
若榮氣才通,即求之衛;衛氣才通,即求之榮;且為生事喜功,況躁不能需,亟思一逞乎?夫死裡求生之治,須得死裡求生之人。
嗒然若喪,先熄其五志交煽之火,治吐逆之格,由中而漸透於上;治不泄之關,由中而漸透於下;治格而且關,由中而漸透於上下。
所謂三年之艾,不蓄則不免死亡,蓄之則免於死亡矣。
人亦何為而不蓄之耶?或者病余不立一方,此終身不靈之人也,寧無見其方而反惑耶?不得已姑立進退黃連湯一方,要未可為中人道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