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人」傳簡訊討債 被認定恐嚇】
更新日期:2011/09/17 04:21
〔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南投縣男子張柏傑受託向吳姓男子討債,他不時傳簡訊給吳某,令其害怕不已而提起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時,張某辯稱並未恐嚇,但吳某表示因不知道是何人傳此簡訊,心生恐懼,將其行動電話號碼設定代號為「壞人」。
法官認為張某的言詞已令人生懼,判處他拘役10日。
法官認被害人恐懼 才設此代號
判決書指出,張柏傑在今年1月間,不時傳簡訊給吳某,內容包括:「你要躲好,我會查到你公司,你今天給我這樣,讓我無法睡覺小心一點,你真的要躲好!」或是「你這樣騙我,你最好躲好,我會查到你公司」等字。除此之外,張某也向被害人母親恐嚇,並到其住處潑漆。
警方根據發出簡訊的手機號碼,查出是張柏傑涉案,檢方也依恐嚇罪將他起訴,一審法院判處拘役50日,張某不服提起上訴。
台中高分院審理時,張某否認犯案,辯稱並未恐嚇吳某及其母親,只坦承曾傳簡訊「告知」對方,而此言論也不會讓人產生畏懼。
但吳某出庭時表示,他不知道是何人傳此簡訊,而將其行動電話號碼設定代號為「壞人」。
法官審理時,認為張某的言詞已讓對方產生恐慌,因此吳某才會將其電話號碼標記為「壞人」,至於被害人母親被恐嚇、潑漆案,無法證實是張某所為,因此改判他拘役10日。
引用: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17/78/2yv4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