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3命!葉少沒悔意不賠償 二審判6年】
葉冠亨酒駕害死三條人命,二審判決結果出爐,葉冠亨被判處六年有期徒刑,跟一審判決刑度一樣,主要是法官認為葉冠亨犯後沒有悔意,不願談賠償,處以重刑。不過死者家屬一審上訴主張,葉冠亨不禮讓行人,希望加重二分之一刑責,但這個理由卻遭到撤銷,家屬不滿拿洪仲丘致死案舉例,表示加害士官都收押了,為何葉冠亨至今還逍遙法外。
得知二審判決結果,葉冠亨只被判六年有期徒刑,跟一審刑度一樣,死者陳岡逸父親對司法感到失望,他拿被操到致死洪仲丘的案例,加害士官長都被收押,心痛為何葉冠亨至今還能逍遙法外。
判決結果死者家屬難接受,決定繼續上訴,這起發生在去年,葉冠亨酒駕撞人致死,無辜害死三條人命,一審判處六年有期徒刑,雙方再上訴,二審同樣是判處六年重刑期,主要是法官認定,葉冠亨撞人後沒有悔意,跟被害者也沒達成賠償和解,在加上撞車時,酒測值高達零點八五五,駕車時速更超過一百二十公里。不過六年刑期,跟家屬期待的有落差,原因在於,被害家屬一審上訴,以葉冠亨沒有禮讓行人,應該要加重二分之一刑責,但這項理由,卻遭到法官撤銷。
法官認為,葉冠亨先撞上垃圾車,才導致婦人慘死,地點不是在斑馬線上,另外李姓死者站的位置就在快慢車道中間,而且當時是站立靜止,撤銷加重二分之一的理由,二審結果被害家屬要上訴,反觀葉冠亨部份,則還要跟律師討論,未公開表明立場。
引用:http://n.yam.com/ebcnews/society/20130720/20130720626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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