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眞】
①[zhēnㄓㄣ]
[『廣韻』職隣切,平眞,章。]
亦作“眞”。
1.未經人爲的東西。
指本原、本性等。
『莊子·秋水』:“謹守而勿失,是謂反其眞。”
『漢書·楊王孫傳』:“欲臝葬,以反吾眞。”
顏師古注:“眞者,自然之道也。”
晉陶潛『勸農』詩:“悠悠上古,厥初生民,傲然自足,抱樸含眞。”
唐白居易『效陶潛體詩』之十二:“歸來五柳下,還以酒養眞。”
明呂坤『與總河劉晉川論道脈圖』:“無此身則魂離魄散,有此身則魂住魄隨。
乃知無聲無臭之眞,寓於可見可聞之內,不然則虛無寂滅之教矣。”
朱自淸『陶詩的深度』:“‘眞’,就是自然。”
2.爲道家探究與追求的自然之道。
如:悟眞;
修眞。
3.舊時所謂仙人。
『說文·匕部』:“眞,僊人變形登天也。”
『樂府詩集·郊廟歌辭十一·唐太淸宮樂章』:“金奏迎眞,瓊宮展盛。”
宋魏野『尋隱者不遇』詩:“尋眞誤入蓬萊島,香風不動松花老。”
明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玉壺遐覽二·太眞科』:“三淸之間,各有正位,聖登玉淸,眞登上淸,仙登太淸。”
淸洪昇『長生殿·重圓』:“群眞既集,桂宴宜張。”
4.眞實。
與假、偽相對。
『老子』:“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眞,其中有信。”
『史記·仲尼弟子列傳論』:“譽者或過其實,毀者或損其眞。”
唐韓愈『順宗實錄三』:“奏峘(令狐峘)舉前刺史過失,鞫不得眞。”
淸蒲松齡『聊齋志異·小翠』:“其儀采服從與女僞裝無少殊別,王給諫亦誤爲眞。”
毛澤東『在接見日本朋友時的談話』:“朋友有眞有假,但通過實踐可以看淸誰是眞朋友,誰是假朋友。”
5.爲佛教觀念,與“妄”相對。
參見“眞如”、“眞空”。
6.精誠;
誠心實意。
『莊子·漁父』:“眞者,精誠之至也。”
『文子·精誠』:“夫抱眞效誠者,感動天地,神踰方外。”
宋王讜『唐語林·補遺一』:“祿山豊肥大腹,上嘗問:‘此腹中何物而大?’
祿山尋聲而對:‘腹中但無他物,唯赤心而已。’
上以其眞而益親之。”
7.謹愼。
參見“眞獨簡貴”。
.正。
與副、邪相對。
『漢書·河間獻王德傳』:“從民得善書,必爲好寫與之,留其眞。”
顏師古注:“眞,正也。
留其正本。”
『文選·〈古詩十九首·今日良宴會〉』:“令德唱高言,識曲聽其眞。”
李善注:“眞,猶正也。”
9.淸楚;
眞切。
五代齊己『題畫鷺鷥兼簡孫郞中』詩:“曾向滄江看不眞,却因圖畫見精神。”
『紅樓夢』第二六回:“<寳玉>又問薛蟠道:‘你看眞了是“黃庚”麽?’
薛蟠道:‘怎麽沒看眞?’”
『醒世姻緣傳』第四回:“我沒大看眞,不知是四根,不知是六根。”
魯迅『朝花夕拾·瑣記』:“也許是礦路學堂,已經有些記不眞。”
10.副詞。
實在;
的確。
『荀子·非十二子』:“此眞先君子之言也。”
唐韓愈『雜說』之四:“嗚呼!
其眞無馬邪?
其眞不知馬也!”
『警世通言·宋小官團圓破氈笠』:“聽子所言,眞忠厚之士也。”
巴金『寒夜』三十:“夜眞冷啊!”
11.身。
『莊子·山木』:“見利而忘其眞。”
『淮南子·本經訓』:“神明藏於無形,精神反於至眞。”
高誘注:“眞,身也。”
唐韓愈『送文暢師北遊』詩:“攣拘屈吾眞,戒轄思遠發。”
朱熹考異:“眞,或作身。”
12.畫像;
容貌。
唐范攄『云溪友議』卷上:“楚材得妻眞及詩範,遽有雋不疑之讓,夫婦隨偕老焉。”
宋王禹偁『柳贊善寫眞贊序』:“<柳宜>堂有母,思見其面而不得歸,浮圖神秀爲寫其眞,使其弟持還。”
13.試職期滿后授予的正職。
『漢書·張敞傳』:“守太原太守,滿歲爲眞。”
『新唐書·蘇味道傳』:“延載中,以鳳閣舍人檢校侍郞、同鳳閣鸞臺平章事,歲餘爲眞。”
淸顧炎武『郡縣論二』:“改知縣爲五品官,正其名曰縣令……其初曰試令,三年,稱職爲眞。”
14.漢字書體的一種。
『南史·王彬傳』:“三眞六草,爲天下寳。”
唐孫過庭『書譜』:“眞以點畫爲形質,使轉爲情性。”
淸平步靑『霞外攟屑·里事·徐天池白描錢帖冊子』:“字雜眞行,疏密敧整,不拘繩墨。”
15.『平水韻』一百零六韻之一。
屬上平聲第十一部的韻目。
舊時常用作電報代日,代替十二月中任一月的十一日。
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辛亥革命·蒙古起義淸方檔案』:“庫獨立,兩營拔回。
振烈,眞。”
此指1911年10月11日。
16.姓。
漢有眞祐。
見漢應劭『風俗通·佚文·姓氏』。
宋代眞德秀本姓愼氏,避孝宗諱改爲眞氏。
見『續通志·氏族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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