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計畫預算制度】 Planning-Programming-BudgetSystem,PPBS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設計、計畫預算制度淵源於一九一五年杜邦(Dupont)公司引進的計畫預算(ProgramBudgeting)觀念。
美國於一九六六會計年度宣布實施,推行於聯邦政府各行政部門。
設計、計畫預算制度的特色,是先要建立施政當局遠大而明確的目標,然後運用系統分析與成本效益分析及管理科學的方法,從數個可選擇的方案中,由決策者來決定其中最經濟有效的計畫方案,再分年按照績效預算的方法編成年度預算。
故設計、計畫預算制度,係採目標的設計(planning)、計畫的擬訂(programming)與預算的編籌(budgeting)三種相結合的一種預算制度;
與以控制為中心的傳統預算制度不同,亦與以管理為中心之績效預算制度有別。
在編製設計、計畫預算時,必須具備下面五個基本條件及要素:1.注重系統分析(systemanalysis),即對整個工作計畫及目標的達成,運用系統的、科學的方法作嚴密確實的分析。
2.注重方案結構(programstructure)是否有效的達成計畫目標。
3.注重成本效益分析(cost-effectivenessanalysis),即在尋求達成任務的要求下,成本盡可能為最小;
或在預算受限制的條件下,效益盡可能為最大。
4.注重多年度計畫(multiyearplanning)。
預測未來某一段時間內的需要,作為財政籌編計畫的參考及依據。
5.注重評鑑(evaluation),為使計畫預算制度成為動態的程序,對於方案、執行及成本宜作全面性的評鑑、檢討與修正。
因此應該建立評鑑的標準,藉以評核目標是否達成。
國內學者李增榮及劉永憲在民國六十年(1971)所合著的〔設計計畫預算制度〕一書中,認為在編籌此一預算時所用的術語有八個:分別為:(1)目標(objective),(2)計畫(program),(3)計畫抉擇(programalternatives),(4)產出(output),(5)進度衡量(programmeasurement),(6)投入(input),(7)抉擇工作途徑(alternativewaystodoagivenjob),(8)制度分析(systemanalysis)。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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