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162|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行為心理學】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11-20 09:07:2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行為心理學

 

PsychologyofBehavior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行為心理學就是以動物或人的行為(Behavior)為探討內容或研究題材的心理學。

 

至於行為一詞的意義,則隨使用者的理論觀點不同而略有差別,如行為主義或行為論(Behaviorism)以「可以觀察或可以測量的活動」或「有機體(Organisms)對於刺激的反應」來界定行為,但也有很多心理學家認為觀察到的或觀察不到的一切活動(包括生理、神經與認知等作用)都是行為。

 

因此如果說行為主義是狹義的行為心理學,則一般的心理學就是廣義的行為心理學。

 

美籍心理學家華生(J.B.Watson,1878~1958)於一九一三年首先正式倡導的行為主義,強調心理學是一門以預測與控制行為為目標的客觀實驗科學,反對以內省(Introspection)為研究方法,也拒絕探討心靈(Mind)或意識(Consciousness)問題。

 

後來的新行為主義(Neobehaviorism)學者雖仍堅持以行為為研究題材,但對於探討觀察不到的心理過程問題,觀點並不一致。

 

如郝爾(C.L.Hull,1884~1952)與司賓斯(K.W.Spence,1906~1967)等人的學習理論,就嘗試以有機體反應的可能性(ReactionPotential)、習慣強度(HabitStrength)與驅力(Drive)等中間變項(InterveningVariables)或假設性概念(HypotheticalConstructs),解釋環境刺激與有機體反應間的關係。

 

又如托爾曼(E.C.Tolman,1886~1959)也強調中間變項在行為學習過程的重要,他認為行為都有特定的目標,而且是過去的經驗在腦中所形成的認知圖(CognitiveMap)與期待使然。

 

一九四○年代以後米勒(N.Miller)與甘德勒(H.Kendler)等人的行為理論,甚至容許以「刺激-反應」的概念,探討行為的思考、記憶、解難題與語言等相關問題。

 

不過施金納(B.F.Skinner,1904~1990)的激進行為主義(RadicalBehaviorism)卻更堅持預測與控制行為的意義,並且認為探討觀察不到的心理事件(如自由意志)或中間變項(如感受)是多餘的。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評分

參與人數 1金幣 +500 收起 理由
天梁 值得鼓勵。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4-11-15 03:50 , Processed in 0.265628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