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大藏經〕】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中華大藏經〕,又稱〔中華藏〕,為藏經版之一種,民國四十五年(1956),由屈映光(文六)、趙恆惖、鍾槐村、朱繹民(鏡宙)、蔡運辰(念生)等居士所發起籌組之「修訂中華大藏經會」所倡印;
其中,以趙恆惖為正編審,屈映光為副編審,蔡念生為主編,並得當時東初、道安、續明等法師所響應支持。
由於規模鉅大,而人力財力有限,並未完全達成修訂之目的,僅就各種版本重行編纂,影印行世。
「大藏經」一辭,指經、律、論三藏聖教,中國隋唐以後,始有此稱呼;
而漢文佛教藏經之雕板印行,起於宋朝,由〔磧砂藏〕之影印流通,可資考證。
元明兩代,均有藏經,唯今不易尋得全藏;
清朝雍正敕編〔龍藏〕刊行,版本尚完好;
民國以來,上海猶太富商哈同仿日本宏教書院藏經付印,名〔頻伽藏〕(亦名〔哈同藏〕);
日本大正年間,日人高楠順次郎及渡邊海旭又編印〔大正藏〕。
除此之外,其他孤本全藏,於中、日、韓三國,偶或有之,以非定價流通,一般人率難過目。
而上述四種中,以〔大正藏〕搜羅最為豐富,編訂亦稱精審,惜失於(1)去取未盡適當,(2)校對未盡完善。
此為〔中華藏〕修訂之緣起主因。
此修訂藏原議分為四大法類:選藏,續藏,總目錄譯藏。
1.還藏(中華正藏)部分,擬匯集各種大藏經之內容,去其重複,分四輯刊行:(1)第一輯收錄〔蹟砂藏〕及〔宋藏〕遺珍;
(2)第二輯收錄〔嘉興藏〕正續藏之不見於第一輯者;
(3)第三輯收錄〔卍正續藏〕之不見於前二輯者;
(3)第四輯,彙合各藏之不見於前三輯者,即各藏之補遺部分。
2.續藏(中華續藏)部分,主要收錄向未入藏者,又可分為經藏類、密藏類、宗門類、戒行類、彙集類、法集、詩文集、雜著及敦煌類等。
3.總目錄,分為四類目錄:(1)〔中華全藏總目錄〕,並包括二十種藏經目錄對照表解及全藏目錄通檢;
(2)基本目錄,指內有經目為本藏所擷取;
(3)有關目錄,指雖非本藏所擷取的目錄,但包含在二十四種藏經之內;
(4)參考目錄,凡是足資參考及研究藏目之書皆可列入。
4.譯藏(中華譯藏),擬收錄漢文佛典之譯成西洋等外國語文者;
原議列在總目錄之後,後經修正,將譯藏列在最後,因為譯藏及其目錄均有待充實,而總目錄為研究〔正藏〕及〔續藏〕所必需。
有關〔中華藏〕之編纂修訂情形,請參閱〔中華藏〕序及〔如是廣學佛賸語〕(尊念生著)等書。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