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部(法國)】 MinistryofUniversities(Franc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法國大學部為一九七八年至一九八一年間主管高等教育之中央教育行政機關,與管理初等及中學教育的教育部(MinistryofEducation)並存。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法國的各級教育均統一由國家教育部(MinistryofNationalEducation)主管;
唯至一九六八年時,法國大學生鬧學潮,抗議國家教育部的嚴密控制及大學就讀機會過少,要求提高大學自治並增加就學機會,為了應付此一情勢,法國國會除於一九六八年十一月制定〔高等教育指導法〕(TheOrientationofHigherEducationAct)實施改革外,前於一九七四年改組國家教育部,將原由其掌理的高等教育及學術研究畫歸新成立之大學署(SecretariatofStateforUniversities)管理。
大學署為一完全獨立的部會,與教育部並行,其首長稱為大學署長(SecretaryofStateforUniversity);
及至一九七八年一月又將大學署提升為大學部,以提升其地位以利加強高等教育之革新。
大學部主管高等教育及科學研究等學術事項,其具體職權如下:1.管理高等教育:法國的高等教育機構享有極大的自主權,放大學部的管理重在行政上的監督及協助,諸如提供經費、頒發國家學位(nationaldegree)、提供學生職業輔導、覆判懲戒上訴案件、解決高等教育機構遭遇之重大困難、視導高等教育機構的行政措施。
2.管理及從事科學研究:負責研擬並推動國家科學發展計畫、補助及協助高等教育機構進行科學研究、自設研究中心及實驗室從事科學研究、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蒐集及出版研究報告及學術著作。
3.掌理公立圖書館行政:如訂定圖書館人事法令、選考任用圖書館專業人員、提供圖書館經費預算、解決有關圖書館管理及技術上之問題。
4.辦理全國學生福利事務:掌理全國學生福利行政,以改善學生之生活及工作,如建立學生營養制度、設置學生獎助學金及工讀制、辦理學生康樂活動及假期廉價旅行等。
5.舉辦及主管國際文教活動:擬定國際文教交流計畫、補助或協助其他機構辦理國際文教活動、自行辦理國際文教工作等。
大學部設部長一人,綜合部稱,其下分科辦事,並設有國家高等教育暨研究審議會(NationalCouncilforHigherEducationandResearch)供諮詢。
一九八一年密特朗總統執政後,為精簡行政組織,乃將大學部併入教育部,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再度合而為一,恢復國家教育部(MinistryofNationalEducation)的名稱。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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