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縣長收賄7200萬 判無期】
中央社╱中央社 2012-01-03 17:55
(中央社台北3日電)盛產金礦的甘肅省肅北蒙古族自治縣前縣長曼曼,涉嫌收賄人民幣逾1500萬元,日前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報導指出,曼曼擔任縣長時,境內礦商都須向他行賄「打招呼」,以求「照顧」。
大陸東方網報導,曼曼自2000年起利用縣長職務之便,在招商引資、礦場證照辦理、工程建設及政府人事等方面,索要及收受23人賄賂的財物,高達人民幣670萬元及10萬美元,另有至今仍交待不清的人民幣200餘萬現金,總值逾人民幣1500萬元(新台幣7200萬元)。
肅北縣境內分布數十處黃金礦脈,是全大陸金礦蘊藏量最豐富的地區之一。
近年來,每年都有2萬多人前往當地淘金,還曾有1年突破4萬人。
報導引述行賄者說法指出,只要在肅北開辦礦場,一定需要曼曼的照顧,賄賂成為礦商們不約而同遵循的慣例;而許多人若想在肅北採礦、接工程標案或謀得一官半職,都得找曼曼。
報導說,當地檢方調查發現,曼曼曾多次收賄,掩護無證者非法開採,在辦理礦場證照時又再收賄;而遇到採礦糾紛時,曼曼不但出面調停,還乘機「揩油」。
此外,肅北縣的工程招標案,曼曼也收受廠商賄款,洩漏招標資訊並收買評審人員,在工程款結算時,還疑似指示縣府故意扣住應撥給包商的款項,以便在包商索款時「要好處」;而曼曼也藉賣官之便,收取紅包。
報導說,全案經張掖市中級法院一審宣判,曼曼依受賄、貪污、鉅額財?來源不明等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褫奪公權)終身,並沒收違法所得。1010103。
引用:http://n.yam.com/cna/china/201201/2012010348844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