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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蓮」註冊情趣品!智慧財產局:審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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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2 20:33:1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潘金蓮」註冊情趣品!智慧財產局:審核中

 

更新日期:2010/08/05 18:25

 

潘金蓮在古代經典小說中,被描述成紅杏出牆的角色,之前有竹科新貴,打算用她的名字申請商標,販賣女用內衣跟情趣商品,沒想到引來潘氏宗親會強烈反彈,認為涉嫌污辱全體潘姓民眾;

 

不過申請人解釋,他是想幫忙平反潘金蓮長期被冤枉的形象,負責審核的智慧財產局則強調,潘金蓮是虛構人物,目前申請案還在審核中。


歌仔戲「潘金蓮」片段:「我是淫婦潘金蓮,我作惡多端。」

 

潘金蓮,古代言情經典中,被塑造成不守婦道的人,最近傳出有前竹科工程師,想用她的名字註冊當商標,要拿來賣情趣用品,按摩器跟女性內衣,惹毛了潘氏宗親會。

 

潘氏宗親會理事長潘維剛:「潘金蓮何辜,用姓氏這樣影射,或自己賺取牟利,已經生產按摩棒,而且要生產情趣商品,覺得這個太離譜了。」

 

潘氏宗親會在報紙、發文抗議,還拿孔子當例子,說如果至聖先師當商標,賣充氣娃娃,看智慧財產局敢不敢准。

 

智財局商標組長李淑美:「虛擬人物(潘金蓮)可能沒有貶抑問題,如果是個歷史人物,像孔子,把孔子註冊情趣用品,我們會認為這可能,除了不能識別來源,可能另外還有對孔子的貶抑。」

 

官方單位強調,潘金蓮商標還在審核,提出申請的竹科前工程師陳先生,怕創意被破局,急著喊冤。

 

業者:「大家都對潘金蓮誤解了,才會有刻板(印象),潘氏宗親想平反她而來怪我,我覺得這,我是很想幫忙的人耶。」

 

同一位潘金蓮,兩邊看法天差地遠,古書曾經記載過潘金蓮,不全然是虛構,但如果真的當成商標,商人賺錢、潘氏丟臉,註冊商標也能扯出爭議。

 

 

引用: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05/8/2ajr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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