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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官司兩邊打 律師依背信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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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5 19:39:5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一場官司兩邊打 律師依背信起訴

 

更新日期:2011/09/18 05:30 陳志賢/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律師劉錦隆多年前受託處理「祭祀公業鄭必陶」土地買賣民事糾紛案,在祭祀公業一方官司敗訴後,隨即接下對造委任,反過來對祭祀公業派下員提出拆屋還地訴訟,違反利益迴避,不但被律師公會移付懲戒,還遭台北地檢署依背信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九十三年間,祭祀公業鄭必陶與柯仁杰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事後違約,被訴請給付違約金,公業管理人鄭金益委任劉錦隆打官司獲勝訴。


後來祭祀公業管理人鄭啟堂、鄭宗輝擅將公業位於木柵的十一筆土地,以四億餘元賣給黃明慶,派下員不承認這筆買賣,黃向法院訴請履行契約。


祭祀公業三名管理人鄭金益、鄭啟堂、鄭宗輝再委任劉錦隆處理訴訟。劉明知祭祀公業管理人是受全體派下員委任,不得違反全體派下員意旨,因此他雖受公業管理人委任,仍需符合全體派下員利益。


不過因三名管理人與黃和解,劉錦隆不提有利於派下員的抗辯,並對黃的主張不予爭執,且未提上訴,致公業敗訴確定。


黃明慶因律師的消極不作為,得以規避祭祀公業土地移轉應檢附相關派下員同意文件規定,利用法院確定判決取得十一筆土地,進而委請劉對占地的派下員提起拆屋還地訴訟。


劉才剛結束祭祀公業委任,就接下對公業派下員訴訟,無視利益迴避,派下員向台北律師公會、法務部陳情,律師公會認劉的行為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移付懲戒,法務部則將劉函送北檢偵辦。

 

引用: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18/4/2yww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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