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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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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15 18:34:5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三大老

 

「三大老」是指治理噶瑪蘭廳有功的三位地方官,分別是楊廷理、翟淦、陳蒸,三人先後擔任噶瑪蘭廳通判,百姓感念其治績,而奉三人為三大老,祀奉於昭應宮內。

 

楊廷理,嘉慶11年(西元1805年)出任台灣知府,先後擔任知府、淡水同知等職務。

 

他極力主張將蛤仔難納入版圖。

 

嘉慶12年(西元1807年)至蛤仔難勘查,15年(西元1810年)6月25創定「開噶瑪蘭事宜」,於嘉慶17年(西元1812年)設立噶瑪蘭廳,擊海盜朱潰、勘查天災,為開蘭有功的重要人物。

 

因熟悉蘭陽民情,噶瑪蘭設廳之後,楊廷理曾短暫代理首任的噶瑪蘭通判。

 

宜蘭地方人士感念其功績,將其塑像供奉於昭應宮內,至今香火鼎盛。

 

翟淦,則是正式的首任噶瑪蘭通判,繼楊廷理之後,治蘭5年,建城垣,設倉廒,脤災興學,勤於政事,而深得民心。

 

翟淦於嘉慶17年(西元1812年)8月借補為噶瑪蘭首任通判。

 

同年冬,栽竹環城,搭建宜蘭城牆及城門。

 

次年,將各社埔地督飭三籍頭人公同社丁土目,逐一丈量甲數繪圖造冊,所有各社自耕田園清出界址,禁漢人侵佔。

 

建倉王廟一座,斗級房4間,看守房3間。

 

任內築造城垣公署,減輕賦稅,建廟教化,並制定加留餘埔制度,以保障噶瑪蘭人生計。

 

陳蒸,雲南彌勒人,原籍浙江。

 

嘉慶16年(西元1811年)進士。

 

清嘉慶22年(西元1817年)3月3日代理臺灣海防兼南路理番同知。

 

後調署鳳山知縣。

 

同年7月27日復陞署噶瑪蘭廳通判,為蘭地的第二任通判,陳蒸繼翟淦之後,出任噶瑪蘭通判,任期僅一年,以廉潔聞名,因與知府楊廷理、通判翟淦一樣都是愛民如子,清廉勤奮,是為蘭地入清版圖之初時不可多得的好官之一,而受到蘭民愛戴。

 

蘭地民眾為感三人恩德,將三人並稱為三大老,並供奉於宜蘭市區內的「昭應宮」。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28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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