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奪】
①[duóㄉㄨㄛˊ]
[『廣韻』徒活切,入末,定。]
“敓”的今字。
“奪”的繁體字。
1.強取。
『易·繫辭上』:“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盜思奪之矣。”
唐杜甫『揚旗』詩:“公來練猛士,欲奪天邊城。”
楊沫『靑春之歌』第一部第六章:“道靜猛地奪過余敬唐手里的信。”
2.壓倒;
勝過。
漢班婕妤『怨歌行』:“常恐秋節至,涼風奪炎熱。”
唐韓愈『新竹』詩:“高標陵秋嚴,貞色奪春媚。”
3.裁定;
決定取舍。
漢王充『論衡·超定奇』:“書疏文義,奪於肝心,非徒博覽者所能造,習熟者所能爲也。”
宋歐陽修『論陳留橋事乞黜御史王礪劄子』:“陛下欲盡至公,特差臺官定奪。”
明周祈『名義考·仰駁稟奪』:“今行移家以行下爲仰……詳定爲奪。”
淸洪昇『長生殿·埋玉』:“衆軍不必鼓噪,暫且安營。
待我奏過聖上,自有定奪。”
淸黃六鴻『福惠全書·蒞任·稟帖贅說』:“伏乞老大人再爲從長酌奪。”
4.競先取得,爭取到。
『荀子·王制』:“王奪之人,霸奪之與,彊奪之地。”
楊倞注:“人謂賢人,與謂與國也。
彊國之術,則奪人地也。”
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賢媛』:“明主可以理奪,難以情求。”
『人民日報』1975.5.17:“大旱一年,照樣奪高產。”
5.削除;
剝奪。
『論語·憲問』:“奪伯氏騈邑三百。”
『左傳·桓公五年』:“王奪鄭伯政,鄭伯不朝。”
杜預注:“奪,不使知王政。”
唐韓愈『唐正議大夫孔公墓志銘』:“<公>改給事中,言京兆尹阿縱罪人,詔奪京兆尹三月之俸。”
宋歐陽修『文正范公神道碑銘』:“坐擅復書,奪一官,知耀州。”
『淸平山堂話本·老馮唐直諫漢文帝』:“魏尙,國之柱石,陛下信聽讒佞之言,罷其官爵,奪其軍權,下獄問罪。”
6.喪失;
失去。
『素問·通評虛實論』:“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
王冰注:“奪,謂精氣減少如奪去也。”
南朝宋謝惠連『雪賦』:“皓鶴奪鮮,白鷼失素。”
宋王安石『上五事劄子』:“農時不奪而民力鈞矣。”
『明史·太祖紀一』:“斬首二千餘級,焚溺死者無算,友諒氣奪。”
7.用強力使之動搖、改變。
亦謂由於強力而動搖、改變。
『論語·泰伯』:“臨大節而不可奪也。”
『後漢書·戴良傳』:“論者不能奪之。”
晉李密『陳情事表』:“行年四歲,舅奪母志。”
淸蒲松齡『聊齋志異·喬女』:“母悅,自詣女所,固要之,女志終不奪。”
8.猶亂。
『禮記·仲尼燕居』:“給奪慈仁。”
鄭玄注:“奪,猶亂也。”
漢東方朔『非有先生論』:“上不變天性,下不奪人倫。”
冰心『〈寄小讀者〉自序』:“我那時神悚目奪,瞿然驚悅。”
9.遺漏;
脫落。
『後漢書·黨錮傳·李膺』:“本謂膺賢,遣子師之,豈可以漏奪名籍,苟安而已!”
南朝梁江淹『張黃門協苦雨』詩:“燮燮涼葉奪,戾戾颸風舉。”
10.耀。
指光線或光采特盛,使人眼花。
晉崔豹『古今注·草木』:“荊葵似木槿而光色奪目。”
明宋濂『元故奉訓大夫楊君墓志銘』:“如睹商敦周彛,雲靁成文,而寒光橫溢,奪人目睛。”
『紅樓夢』第二三回:“賈政一舉目見寶玉站在眼前,神采飄逸,秀色奪人。”
11.“奪情”的省稱。
古代官員遭父母喪,朝廷命其不離職守制,或喪服未滿而召之出仕叫“奪情”,亦簡稱“奪”。
『新唐書·狄光嗣傳』:“母喪,奪爲太府少卿,固讓。”
12.抄刊古書時的文字脫漏。
淸兪樾『古書疑義舉例·因誤奪而誤補例』:“凡有奪字則當校補。”
13.即鵽。
舊題周師曠『禽經』:“奪曰鵽。
鵽如鸇而小者,其脰上下,亦取鳥雀如攘奪也。”
奪②[duìㄉㄨㄟˋ]
[『集韻』徒外切,去夳,定。]
“奪”的繁體字。
狹路。
『禮記·檀弓下』:“齊莊公擊莒於奪,杞梁死焉。”
鄭玄注:“隧、奪聲相近,或爲兌。”
陳澔集說:“隧,狹路也。”
一說,地名。
見『集韻·去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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