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商搶華陀 差1字都不行】
更新日期:2010/11/26 04:11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華佗是歷史推崇的神醫,2家中藥公司為了爭奪神醫華佗的商標,先申請的叫「賽華陀」、另一個叫「華陀」,雙方訴訟不斷,智慧財產法院認定構成近似商標,做出判決後,將由智慧財產局重做裁量是否撤銷「華陀」商標。
判決書指出,華佗是東漢末年豫州沛國譙縣(今安徽亳縣)人,精通醫術與養性學,擅內、外、婦、兒與針灸各科,後世譽為神醫。
94年時,駿德貿易公司以「華陀」商標,註冊在中藥商品類別上獲准,但克里薩斯公司發現與他們的「賽華陀」商標相似,申請評定,智慧財產局認為2商標不構成近似,對於申請給予不成立處分。
克里薩斯公司提出訴願,經濟部審理認為,構成近似商標,要求智慧財產局另做裁量。這時,換駿德公司不服,向智慧財產法院提告。
「賽華陀」搶先註冊
駿德貿易公司主張,之前他們就已用「華陀」商標註冊在肉食、果蔬罐裝商品類別上,與賽華陀並存,可見無混淆之虞,又2商標字數、外觀、發音都不同,無混淆之餘;
且他們成立時間較早,克里薩斯公司卻搶先註冊「賽華陀」商標,並申請商標評定,動機可議。
克里薩斯公司認為,這次註冊的華陀與賽華陀商標都是中藥品商品類別,智慧財產局卻認為未構成近似商標,明顯不當。
合議庭認定構成近似商標,判決駁回告訴,也就是說,智慧財產局仍要繼續傷腦筋是否撤銷「華陀」商標。
引用: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26/78/2huvb.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