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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百科●肯定列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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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7 03:47:0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醫學百科●肯定列表制度

 

拼音

 

kěndìnglièbiǎozhìdù

“肯定列表制度”(Positivelistsystem)是日本為加強食品(包括可食用農產品,下同)中農業化學品(包括農藥、獸藥和飼料添加劑,下同)殘留管理而制定的一項新制度。

 

該制度要求:食品中農業化學品含量不得超過最大殘留限量標準;

 

對于未制訂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的農業化學品,其在食品中的含量不得超過“一律標準”,即0.01毫克/公斤。

 

該制度將于2006年5月29日起執行。

 

肯定列表制度的制定原因日本大部分食品(60%左右)依賴進口。

 

目前,世界上通用的農業化學品大約有700余種,但日本制定了限量標準的農業化學品僅有300多種(主要是在日本注冊登記的農業化學品),其余400多種尚無限量要求。

 

對于進口食品中可能含有的這部分農業化學品,日本尚無明確的監管措施,這給日本食品安全形成了嚴重威脅。

 

另一方面,日本近年來頻頻發現進口農產品中農業化學品殘留超標問題,國內也出現了未登記農藥的違法使用情況,這使得日本消費者陷入對食品安全性的極度不信任狀態。

 

為了扭轉這種局面,日本于2002年成立了直屬于內閣的食品安全委員會,以加強和協調相關機構對食品安全的管理。

 

同時,農林水產省修改了農藥取締法,加強對未登記農藥的取締和處罰。

 

厚生勞動省于2003年修訂了食品衛生法,并以該修訂案為依據,開始在農業化學品殘留管理引入“肯定列表制度”(PositveListSystem)。

 

肯定列表制度的法律依據日本實施“肯定列表制度”的法律依據是《食品衛生法2003修訂案》中第11條第三款:“任何食品,只要含有‘農藥取締法’中規定的農藥活性原料,或含有‘確保飼料安全及品質改善法律’中規定的飼料添加劑,或含有‘藥事法中規定的獸藥(包括由活性成分發生化學變化而產生的物質,但不包括經日本厚生勞動省確定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負面影響的任何物質(豁免物質)),并且其含量超過了厚生勞動省在聽取藥事和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意見后確定的不會對身體健康產生負面影響的水平(一律標準),就不得生產、進口、加工、使用、制備、銷售或者為銷售而存儲,但食品中已建立最高殘留限量標準的化學物質除外”。

 

該條款可以簡要表述為:對于已建立最高殘留限量標準的化學物質,其在食品中的含量不得超過最高殘留限量標準,對于未制定限量標準的農業化學品,其含量不得超過厚生勞動省確定的一律標準,但經厚生勞動省確定的豁免物質不受此限制。

 

肯定列表制度的主要內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主要內容是“兩個限量”即暫定標準(ProvisionalMaximumResidueLimits)和一律標準(UniformLimits)。

 

暫定標準即是對當前通用農藥、獸藥和飼料添加劑都設定了新的殘留限量標準;

 

一律標準即是對尚不能確定“暫定標準”的農藥、獸藥及飼料添加劑都設定為0.01ppm的統一標準。

 

具體內容包括:1.對世界上所有使用的農業化學品都設定殘留限量標準;

 

2.對于已有殘留限量值或有臨時殘留限量值參考資料的農業化學品,制定暫定標準,并根據參考資料及新毒理學資料的變化情況每5年復審一次;

 

3.對于缺少設定殘留限量值所需的參考資料的農業化學品,制定一律標準為0.01ppm;

 

4.對可能致癌而不能設定每日允許限量的農業化學品,仍以“不得檢出”(NotDetected)為標準;

 

5.對于在日本根本不使用、或者只在有限的農作物中使用的農藥,其他國家可通過厚生勞動省建立的國外申請系統,申請它們在特定農作物上的使用并制定最大殘留限量;

 

6.禁止銷售含有“肯定列表”中未列出的農業化學品以及農業化學品含量超過暫定標準或一律標準的食品;

 

7.如果原料符合限量標準,則認為其加工產品也符合相應標準;

 

8.在“肯定列表制度”生效后(不遲于2006年5月),臨時殘留限量將作為法定標準執行,并給予6個月的過渡期;

 

9.確定了豁免物質(即明顯不會對人體健康構成損害的農業化學品)的名單。

 

肯定列表制度的實施“肯定列表制度”提出了食品中農業化學品殘留管理的總原則。

 

厚生勞動省根據該原則,采取了以下三項具體落實措施:(1)確定“豁免物質”,即在常規條件下其在食品中的殘留對人體健康無不良影響的農業化學品。

 

對于這部分物質,無任何殘留限量要求;

 

(2)針對具體農業化學品和具體食品制定的“最大殘留限量標準”。

 

(3)對在豁免清單之外且無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的農業化學品,制定“一律標準”。

 

5.“肯定列表制度”與日本現行管理制度有何區別?

 

日本現行管理制度只禁止農業化學品含量超過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的食品銷售,對于未制定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的農業化學品殘留無明確要求。

 

“肯定列表制度”則覆蓋了所有農業化學品和食品:有“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的遵從“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無“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的遵從0.01毫克/公斤的“一律標準”。

 

因此,“肯定列表制度”比現行制度覆蓋面廣得多,要求也嚴得多。

 

引用:http://big5.wiki8.com/kendingliebiaozhidu_11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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