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英文●斯賓塞】 斯賓塞(HerbertSpencer,西元一八二○~一九○三年),英國哲學家,他的先人多以教書為業;
父親是一個修養有素、思想獨立的人,教學方法著重於使學生思考、理解以代替死記,這種教育方法深深地影響了他。
他的第一部著作是社會靜力學(SocialStatics,一八五○)。
斯賓塞的知識理想在於使思想有統一的系統。
常人的知識是不統一、不聯貫、不穩固的;
各部分不相繫屬。
科學所提供的知識是部分性的聯貫知識,哲學纔是全部統一的知識,纔是一種有機的系統。
哲學的問題在於發現由力學、物理學、生理學、祉會學及倫理學之原理所衍生之最高真理。
一切言論均須彼此調和。
他在其第一原理(FirstPrinciple,一八六○~一八六二),曾立下根本的原理,作為其全部學說系統的基礎,並隨後即應用於其他著作,例如:生物學原理(PrinciplesofBiology,一八六四~一八六七)、心理學原理(PrinciplesofPsychology,一八五五)、社會學原理(PrinciplesofSociology,一八七六~一八九六)、倫理學原理(PrinciplesofEthics,一八七九~一八九三)。
倫理學原理有上述諸書中之通論,倫理學之真理,是建築於其他一切知識之結果上。
他自稱自己的哲學是綜合哲學(SyntheticPhilosophy)哲學的作用在於把各種專門科學所得之普遍真理,結合成為一種鞏固的系統。
斯氏認為常人的知識是相對的,最深奧的真理不可能知道。
我們的知識只限於相對的現象,而達不到絕對的本體世界。
哲學家之職務,在於發現一切現象的共同點或事物的普遍法則,他認為這種法則即是進化的法則。
進化之歷程中,有種種現象:一、集中(如雲、砂堆、原始的星氣、有機體及社會等之構成);
二、分化(如物質與環境分離,物質中之特種物質之構成);
三、決定(如各個不同的部分,合成一個統一的有機全體)。
進化是由無限定的、不聯貫的同質狀態,進於有限定的、聯貫的異質狀態。
這種法則是由歸納法而來,但也能?
由能力不滅的第一原理演繹而來,而物質不減、運動(潛在的與現實的)之繼續、勢力關係之常在、運動方面之法則、運動之不斷等等定律,都由此而生。
這種普遍的綜合法則,是物質與運動之連續的分配法則。
進化由物質之結合及運動之分離構造而成;
分散由運動之吸收度物質之分散構造而成。
當集中與分化達於平衡狀態時,進化就達於極點。
然而這種狀態不能經久,因外界的影響可以破壞之。
分散即是結果,全部的程序又將開始。
然而這種現象不適用於全宇宙,僅適用於人類經驗當中之特殊部分的全體。
以上就是斯賓塞在思想史上的進化論學說。
〈見圖一〉(黃慶明)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8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