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天梁 於 2013-7-27 14:54 編輯
【證驗對發現脈絡】
ContextofJustificationvs.Discovery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證驗脈絡」(contextofjustification)與「發現脈絡」(contextofdiscovery)是當代科學哲學家賴辛巴赫(H.Reichenbach)在說明「知識理論」(epistemology)中的「描述性任務」(descriptivetask)時,所分別的兩種不同的思考方式或問題類型。
關於「證驗脈絡」與「發現脈絡」的畫分,康德(Imm.Kant)首發其端,區分了「事實問題」與「證驗或有效性問題」(Kant'squidfacti?
Kant'squidjuris?
前者所探討的是「一個新的觀念如何發生的?」
與經驗的心理學有關。
後者所探討的則是「一個敘述如何獲得證驗?」
「其間的敘述是否具有邏輯的關係?」
賴辛巴赫則首先提出了「證驗脈絡」與「發現脈絡」的名詞,認為前者所探討的是如何在一個一貫性的系統中建構有系統的思考過程;
或是建構出一套可定義的運作過程,以聯綴思考起點及思考課題間的中介關係。
因此,「證驗脈絡」並不是「事實」問題,而是理論上應該發生的「邏輯」問題。
至於「發現脈絡」所探討的則是知識產生的「事實」問題;
一個概念之所以產生,有何心理上、社會上、經濟上或歷史上的因素?
賴辛日赫認為,由於「知識理論」中的「描述性任務」是在說明知識的本身,所以他認為「知識理論」只能在「證驗脈絡」中產生,至於「發現脈絡」所探討的只是個人在形成知識時種種主觀的影響因素。
另一位當代科學哲學家波帕(K.Popper)雖未明確提出「證驗脈絡」與「發現脈絡」的區分,但是他考察了科學家形成新理論的過程,也把這種過程分為兩類問題:一是新觀念成新理論的產生過程的問題;
二是在方法與結果上如何邏輯地檢證這些新理論的問題。
波帕認為,要對於科學家作出新發現的步驟進行「理性的重建」(rationalreconstruction),重要的並不是對於科學家的思考過程進行真實的描述,而是在於提供出一套檢證程序(procedureoftesting)的邏輯架構。
賴辛巴赫等人對於「證驗脈絡」與「發現脈絡」或其他類似的區分是奠基於當代邏輯所作的區別,而且這種區別在當代科學邏輯中也代表了某些最基本的典範之一。
但是也誠如阿佩爾(K.O.Apel)所批評的,強調「知識是在證驗脈絡中形成的」觀念,會使康德原先所探討的「客觀有效之知識的可能性條件」被排除於「證驗脈絡」之外,而成為被忽視的「發現脈絡」的問題。
在此方面,波帕之後的科學歷史主義者也有批評,科學歷史主義者認為,科學的研究不應脫離歷史,而將研究重點放在活生生的具體科學理論上,它應該研究科學理論在怎樣的社會與文化條件下產生、發展、變化的過程。
因此,科學哲學的研究必須以科學史為基礎。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